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原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西安市人民政府批准,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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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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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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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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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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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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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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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
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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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
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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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价
幅度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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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宗地
咨询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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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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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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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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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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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建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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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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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4-9-122
(地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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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长乐中路以南、华山路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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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42.78平方米(75.814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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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商服(共用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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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126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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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R≤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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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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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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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道路长度256米、标准段宽30米,渠化段宽40米;
2.在XC4-9-123-2地块34.081亩中小学用地上建设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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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70年、商服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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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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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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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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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先生029-83276707
王女士029-84266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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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4-9-123-1
(地块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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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4.81平方米(16.987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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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商服(共用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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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24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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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R≤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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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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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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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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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11-7-517
(地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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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秦苑小区以西,秦川厂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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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213.36平方米(57.32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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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商服(共用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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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84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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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R≤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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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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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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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南北向道路长度360米、宽度17米,东西向道路长度230米、宽度20米及绿地2490.15平方米;
2.在XC11-7-514地块38.792亩中小学用地上建设公办中学1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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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70年、商服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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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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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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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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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先生029-83276707
王女士029-84266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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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11-7-518
(地块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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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97.63平方米(32.846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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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商服(共用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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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48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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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R≤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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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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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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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竞买人应仔细阅读《出让公告》及宗地挂牌出让文件,全面了解宗地情况、竞买要求:
(1)宗地1、宗地2竞得人对宗地涉及配建的学校、城市道路或绿地等项目,须严格执行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新建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西安市配建市政道路、集中公园绿地广场、新建小区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成本估算参考(试行)〉的通知》(市建发〔2025〕101号)有关规定和要求。配建项目必须和主体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报建、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并由新城区政府组织移交给相应的行政管理和使用部门。竞得人须在土地竞得后分别与新城区政府相关部门签订学校、道路和绿地建设及移交监管协议。
(2)宗地1、宗地2位于安全控制区,竞得人在项目后期的开发、建设、使用中须落实国家安全部门相关要求,由西安市幸福路地区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监督落实。
(3)本次挂牌竞得人须执行西安市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相关规定,按照规划条件书配建要求在宗地范围内建设各类公建配套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新城区政府相关部门,由新城区住建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4)宗地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等有关要求按照各宗地规划条件书约定执行。
二、竞买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另有规定及经核实有闲置土地、在以前土地招拍挂出让中有违约行为的单位外,均可参加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本次挂牌不接受个人报名参与竞买,参与竞买的单位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宗地竞买。
(二)参与竞买的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和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贷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
(三)本次挂牌宗地均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本次挂牌宗地均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EF%BC%89%E7%94%B5%E5%AD%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9%99%95%E8%A5%BF%E6%9D%83%E7%9B%8A%E7%B1%BB%E4%BA%A4%E6%98%93%E7%B3%BB%E7%BB%9F%E8%BF%9B%E8%A1%8C%E6%8A%A5%E5%90%8D%E3%80%82%E5%87%A1%E6%8C%81%E6%9C%89%E5%B7%B2%E8%A7%A3%E9%94%81CA%E9%94%81%EF%BC%88%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F%BC%89%E3%80%81%E6%8C%89%E8%A6%81%E6%B1%82%E8%B6%B3%E9%A2%9D%E7%BC%B4%E7%BA%B3%E7%AB%9E%E4%B9%B0%E4%BF%9D%E8%AF%81%E9%87%91%E7%9A%84%E7%94%B3%E8%AF%B7%E4%BA%BA%EF%BC%8C%E6%96%B9%E5%8F%AF%E5%8F%82%E5%8A%A0%E6%9C%AC%E6%AC%A1%E4%BA%A4%E6%98%93%E6%B4%BB%E5%8A%A8%E3%80%82CA%E9%94%81%EF%BC%88%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F%BC%89%E7%9A%84%E5%8A%9E%E7%90%86%E7%A8%8B%E5%BA%8F%E5%92%8C%E8%A7%A3%E9%94%81%E8%A6%81%E6%B1%82%E8%AF%A6%E8%A7%81%E3%80%8A%E8%A5%BF%E5%AE%89%E5%B8%82%E5%9B%BD%E6%9C%89%E5%BB%BA%E8%AE%BE%E7%94%A8%E5%9C%B0%E4%BD%BF%E7%94%A8%E6%9D%83%E7%BD%91%E4%B8%8A%E4%BA%A4%E6%98%93%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8%A7%A3%E9%94%81%E6%8C%87%E5%8D%97%E3%80%8B%EF%BC%88%E8%8E%B7%E5%BE%97%E5%9C%B0%E5%9D%80%E4%B8%BA%EF%BC%9Ahttp://sxggzyjy.xa.gov.cn/%E6%9C%8D%E5%8A%A1%E6%8C%87%E5%8D%97%3E%E4%B8%8B%E8%BD%BD%E4%B8%93%E5%8C%BA%EF%BC%89%E3%80%82%3C/p%3E%3Cp%3E
五、挂牌时间
网上挂牌期限为2025年9月18日9时至2025年9月30日16时整,申请人应当在挂牌出让结束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权益类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并在系统上提交竞买申请和支付竞买保证金。挂牌竞买保证金支付截至时间为2025年9月28日16时整。网上挂牌报价截至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16时整。
六、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文件及附件,并以出让文件及附件为准。有意竞买者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权益类交易系统(网址:http://***/)查询并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及附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竞买人操作详见《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土地交易会员端操作手册》(获得地址为:http://***/%E6%9C%8D%E5%8A%A1%E6%8C%87%E5%8D%97%3E%E4%B8%8B%E8%BD%BD%E4%B8%93%E5%8C%BA%EF%BC%89%E3%80%82%3C/p%3E%3Cp%3E
七、竞得人不能提供自身有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或有效证明、购地资金不符合本公告及《挂牌出让文件》规定的,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受让人一年内不得参加西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
八、本次挂牌出让活动过程中,可能出现延期、终止等变更情况,请在交易开始前随时关注相关公告信息。
九、公告期间对本次出让宗地有异议请致电宗地联系人,对参加本次挂牌出让活动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请致电以下电话:
网上挂牌交易业务咨询: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三处:86510029(转80709)
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处:86510029(转80715)
数字证书咨询电话及办理地址:86510029(转80211),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2楼服务台12号窗口。
网址:http://***/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