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及标段名称 | 得荣县X168日曲路(日堆村至因都坝段)美丽乡村路施工二标段 | ||
| 招标人 | 得荣县公路段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836-8616777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顺泰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8-89465595 |
| 开标地点 | 甘孜州康定县炉城镇沿河西路1号工商大厦 | 开标时间 | 20260127 - 09:30:00 |
| 公示期 | 2026年01月29日 至 2026年02月02日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38168007.00 |
|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投标报价(元)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 综合评标得分 |
|---|---|---|---|---|---|---|
| 第一名 | 四川锦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 计划工期:7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2月0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8年01月21日 | 36209988.00 | 36209988.00 | 无 |
| 第二名 | 祥昇建工有限公司 | 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 7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2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8年01月21日 | 36232889.00 | 36232889.00 | 无 |
| 第三名 | 四川钦胜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 72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6 年 02 月 01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8 年 01 月 21 日 | 36251973.00 | 36251973.00 | 无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四川锦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 项目负责人 | 罗清波 | 建造师注册证书 | 川1512016201831433 | 公路、水利、市政专业 | 高级工程师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张希銮 | 职称证 | 20190063398 | 公路工程 | 高级工程师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祥昇建工有限公司) |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 项目负责人 | 杨妮 | 公路工程、建筑工程 | 川2512014201624979 | 建造师注册证书 | 工程师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沈加府 | 职称证 | 00144551 | 公路与桥梁工程 | 工程师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四川钦胜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 项目负责人 | 宋泽兵 | 建造师注册证书 | 川2512020202104401 | 公路工程 | 工程师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周雪彬 | 职称证 | 1662136737 | 公路工程 | 工程师 |
|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四川锦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四川锦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四川锦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祥昇建工有限公司)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祥昇建工有限公司)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祥昇建工有限公司)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四川钦胜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四川钦胜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四川钦胜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 综合评估得分或备注 |
|---|---|---|---|
| 四川中鑫建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6366477.00元(【资格评审】"无测绘负责人) | 36366477.00元(【资格评审】"无测绘负责人) | 0.00 |
| 四川远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6355027.00元(/) | 36355027.00元(/) | 0.00 |
| 四川恺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36438996.00元(/) | 36438996.00元(/) | 0.00 |
| 四川启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6305408.00元(【资格评审】:无安全负责人、试验检测人员、测绘负责人) | 36305408.00元(【资格评审】:无安全负责人、试验检测人员、测绘负责人) | 0.00 |
| 中铧正鑫路桥有限公司 | 35362659.00元(【资格评审】"安全负责人的注册类别为其他安全,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35362659.00元(【资格评审】"安全负责人的注册类别为其他安全,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0.00 |
| 四川懋丰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35026780.00元(【资格评审】无测绘负责人。) | 35026780.00元(【资格评审】无测绘负责人。) | 0.00 |
| 附注(其他需公示的内容) | 天鸿瑞景集团有限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未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否决其投标。 | ||
|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先生 | 联系方式:0836-8616777 |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行政监督部门:无 | 联系方式:无 |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3.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4.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单位章: |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单位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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