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本招标项目都昌县水利基础设施综合提升改造项目(2025年度)2标段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都昌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都昌县苏山乡
2.2建设规模:按照《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50288-2018)中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区保护区社会经济地位的重要性、人口规模等确定:本工程的工程等别为V等,主要和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本次项目招标控制价为:8878787.12元。
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或改建提灌站;改善灌溉渠道工程;门塘更新改造工程。
1.新建11座(龚家、曹家塘、南畈、舍下港尖山湾港、马安胡志广、戴家、吴兴、伟舍、竹塘坂、陈苏背)提灌站及拆除重建2座(铁牛、谢家)提灌站。总装机kW/13台套。
2.整治灌溉渠道5条,总长2.823km。尖山村1.552km/2条,苏山村 0.76km/1条,土目村长 0.355m/1条,石城社区长 0.156km/1条。
3.门塘更新改造41座(马安村8座;苏山村6座;土目村2座;徐港村3座;石城社区2座;彭村20座)。
(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招标范围及内容: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所有内容。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01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5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质量合格及以上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7)参加本施工标段的投标单位的“三大员”(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本项目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变更时间为准)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费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担任本项目建造师者须上传退休的有关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者作无效标处理。
(8)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建办市[2019]50号)及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赣建办文市[2020]45号)文件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投标。
(9)各投标企业需提供不进行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承诺书(法人盖章和签字及公司公章),承诺内容包括本项目不进行围标、串标、买标、卖标、违法分包,承诺书格式自拟。同时对存在集体恶意拉低报价(属于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围标串标行为的投标企业,取消投标资格,并直接认定为围标串标,进行严肃处理。
(10)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供至少 1个自2015年1月1 日以来(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单个合同价不低本次于招标控制价60%且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土石坝、水电站厂房、泵站水利工程业绩(其中之一)。参与工程投标的施工企业提供的国外工程业绩须符合我省工程建设企业国外工程项目业绩认可的有关规定。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投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2)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等2项验收材料之一,提交的验收材料应满足《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要求。(3)需提供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网页截图。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1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单位注册建造师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有关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造师的有关截图及查询网址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截图的或建造师数量不满足的予以否决。(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高于招标文件设定要求的,按照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核查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以住建部与省住建厅关于资质管理的最新文件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分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4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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