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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迎江区清洁堂5#商业房地产租赁权第二次拍租交易公告

其他 2026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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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迎江区清洁堂5#商业房地产租赁权

第二次拍租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安庆市迎江区杨家山街锦江花园8号楼和清洁堂5号以及菱湖南路164号共9处商业房地产租赁权第二次拍租

项目编号

H0GYCQ26C02219

委托方

安庆揽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方

承诺

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公告及竞价期限

公告期限:2026年9月14日至2026年9月23日

咨询展示期:2026年9月14日至2026年9月23日(仅限工作日、工作时间)

竞价时间:2026年 9月24日9﹕00(延时除外)

一、出租标的情况

出租标的

所在 层数

结构

建筑面积(㎡)

租期

装修 免租期

租金底价元/年)

交易保证金(元)

安庆市迎江区清洁堂5#商业房地产租赁权第二次拍租;皖(2022)安庆市不动产权第0006564号

1/4

钢筋混凝土结构

273.45

3年

1个月

年租金:36096元

(叁万陆仟零玖拾陆元整)

8000元

(捌仟元整)

一、本次拍租标的物情况:安庆市迎江区清洁堂5#商业房地产租赁权第二次拍租;总建筑面积约:273.45平方米;钢筋混凝土结构;租赁期:叁年;装修免租期:一个月;租金按季度支付(合同保证金比例为一个月租金,签订租赁合同前支付)。拍租起始价年租金为:36096元(叁万陆仟零玖拾陆元整);竞拍保证金:8000元。

意向竞拍人请于2026年 9月23日12时前(含优先购买权人),将竞拍保证金8000元缴入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本次拍租每次加价幅度:500元/年。竞租人须以500元/年或500元/年的整数倍递增叫价。

二、标的坐落位置:安庆市迎江区清洁堂5#商业房地产。标的权属情况:产权归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租赁标的无权属纠纷(房屋产权人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全权委托安庆揽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组织本次拍租事项(附件资产委托运营协议)。请意向竞拍人竞拍前知晓。标的瑕疵说明及承租人注意事项:房屋目前处于使用状态,现承租户合同已到期,若第三方拍中后,搬迁需要一定时间;委托方按原承租人退租后状态出租;拍租房屋以现状为准。意向竞租人竞拍前应到现场勘察,充分了解房屋的现状、权属情况和瑕疵。委托人、拍卖人声明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1、本次拍租房产租赁价值范围:是房屋产权证和产权证图纸所注明的范围的租赁价值。不包括室内物品、装饰、装修及其它。目前拍租标的物现场实际情况:原承租人正在使用中;意向竞拍人竞拍成交后;必须按照委托方要求配合委托方妥善处理好后续相关事项。标的物交付予成交人时间可能会延长,成交人应无条件配合委托方妥善处理好交付使用事项。请意向竞拍人竞拍前知晓。   2、竞拍成交后,成交人(承租人)自行与原租赁人协商解决房屋装修费用和房屋腾空时间以及其它事项;委托方和拍卖人不参与此事项工作,委托方按现状交付房屋,委托方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对此有异议的请不要参与竞拍,否则责任自负。   3、意向竞租人一旦作出竞拍决定,即表明接受此次拍租标的物的一切现状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成交人(承租人)应按照拍租起始价经竞价后的成交价,缴纳实际成交价款。成交人(承租人)不得以房屋不好、没有提前看样、没有深入了解、没有考虑全面等理由提出任何补偿或退货等其他要求,委托方和拍卖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4、本次拍租标的按照现状拍租,标的物及设施以现状、现场为准;拍租成交后按照现状交付标的。竞拍人须仔细查看并认可接受标的现状;竞拍人须自行对未来由于道路改造、拆迁等原因造成标的投资风险作出评估与判断,拍租成交后,成交人(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委托方提出赔偿要求。因遭受不可抗力的损毁、市政工程建设改造、城区规划调整等事宜,成交人(承租人)须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及责任,委托方及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意向竞拍人经竞拍成交后为成交人(承租人),如果成交人(承租人)在实施经营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委托方有权收回标的物,重新拍租;所有的经济损失由成交人(承租人)自行承担。   6、成交人(承租人)在装潢之前需向委托方书面确认装修设计,并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施工许可证及审批同意手续。   7、拍租公告中标的物所注明的面积(含公摊),仅供参考;按现状的实际使用面积或者行政主管测绘为准,若有误差,不影响拍租结果。   8、本次拍租标的物,委托方和拍卖公司按现状拍租;无法通知或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租公告现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拍租会开始前5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拍卖公司和委托方;逾期提出异议无效。9、意向竞拍人必须认真阅读本次拍租文件;一旦参与竞拍,即认定和接受拍租文件所有内容,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10、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链接])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竞买。本拍租标的不接受联合竞拍。

标的租赁

用途要求

经营项目须符合安庆市规划、市容、环保、消防等相关要求,不得违法、违规使用。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消防设施等。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①房屋年租金为本次拍租会网络电子竞价后,成交价(最高报价者)的年租金金额,最终成交结果以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为准。    

②房屋租金按季度支付,采用先缴纳后经营的原则,成交人(承租人)在拍租会结束后5日内(含公示期)一次性付清至少一季度租金。下一次租金则在上一次租金到期前5个工作日前缴纳、缴清;以此类推。在缴纳第一次租金时,需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押金)于委托方指定账户,合同履约保证金(押金)比例为一个月租金额,成交人必须在签订租赁合同前支付。

③给予成交人(承租人)1个月装潢免租期。

二、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社会团体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价。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链接])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竞拍。本拍租标的不接受联合竞拍。  如因不符合要求参加竞拍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竞拍人自行承担。

三、承租条件

1.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公告所列示的标的建筑面积仅作参考,不作为确定标的租金的依据,最终以标的实际面积为准。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所列示建筑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3.租赁期内,出租标的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标的及与他人合作经营。

4.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标的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标的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5.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标的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标的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标的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标的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标的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标的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7.《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标的在合同终止后 7个工作 日内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8.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5日(不超过30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生效后交易双方须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备案手续。

9.在租赁期内,成交人(承租人)应严格按照 “先付租金后承租” 的原则,按季度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及其它。房屋租金按季度支付,采用先缴纳后经营的原则,成交人(承租人)在拍租会结束后5日内(含公示期)一次性付清至少一季度租金。下一次租金则在上一次租金到期前5个工作日前缴纳、缴清;以此类推。在缴纳第一次租金时,需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押金)于委托方指定账户,合同履约保证金(押金)比例为一个月租金额,成交人必须在签订租赁合同前支付。具体的支付细节将以双方正式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10.成交人(承租人)享有一个月免租装修期。

11.未尽事宜详见附件电子竞价须知、网络竞价告知等拍租文件;请意向竞拍人(受让方)登入以下电子竞价网站,网址为:[链接],首页选择【交易系统登录】(详见《安庆市产权电子化交易操作手册》), 请按照拍租公告公示的时间及时有效的进行网络竞价。

四、承租人确定方式

本次标的采取以网络电子竞价拍租方式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竞价平台进行,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人(买受人)。竞价网址:[链接],首页选择【交易系统登录】(详见《安庆市产权电子化交易操作手册》)。最终成交结果以公示为准。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五、意向承租人参与方式

1、市场主体库登记:符合本项目对意向承租人/意向受让方的资格要求,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登记注册的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具体方式如下:

(1)意向承租人/意向受让方为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的,须凭借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简称CA),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链接]),首页选择【交易系统登录】。(详见安庆市产权电子化交易操作手册)

(2)意向承租人/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链接]),首页选择【交易系统登录】,点击右上角蓝色方框,选择下方的“安徽政务服务网统一认证中心登录”,可选择用户名密码或者皖事通APP扫码登录。

具体流程参见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链接])服务指南-操作手册下载--(安庆市产权电子化交易操作手册)。

2、项目登记:意向承租人/意向受让方注册登记成功后,页面跳转至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后,在页面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我要竞价”,再点击“项目登记”提交登记申请,意向承租人/意向受让方可选择一个或多个项目分别进行登记。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交易保证金交款账户须与意向承租人/意向受让方实际交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一致。

3、交易保证金缴纳:项目登记成功后,意向竞拍人应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资格审查文件,等待拍卖人审核。资格审查文件包括《竞拍人登记表》等拍租文件,企事业法人及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自然人身份证。竞拍资格审查通过后,竞拍人应自行下载拍租文件。意向竞拍人请于2026年9月23日12时前(含优先购买权人)通过本单位或本人账户(若是单位报名从单位账户转,若是自然人报名从自然人本人账户转)将竞拍交易保证金以网银转账形式,足额缴入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账为准,逾期不再受理。以下竞拍保证金收款账户(任选其一):

〖1〗户名: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设银行安庆市分行集贤路支行;子账号:6232811680000702507

〖2〗户名: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龙山路支行;子账号:179763296040

〖3〗户名: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交通银行安庆集贤支行;子账号:83487090000180101000106

①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3日12时前(逾期不予受理)。

②报名方式:本次租赁权出让报名只接受线上网络电子化申请,不接受口头、电话、邮递和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

注意事项:意向受让方(意向竞拍人)提交资格审查资料时须在附件“报名项目资料中”栏目中同时上传下列第(1)、(2)项要求的材料,若材料缺项、影像模糊,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意向受让方可对退回的资格审查材料进行修正后补充上传,重新提交审核)。报名时间截止后资格审查仍不合格者,不得参与本次竞价,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意向受让方(意向竞拍人)自行负责。

(1)①如为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或其他社会团体):上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登记证书等)扫描件或复印件、委托参与竞拍的,同步上传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竞拍的,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复印件)、竞拍申请承诺书、竞拍人登记表、承诺函加盖公章。  ②如为自然人:上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复印件、签字按手印版的竞拍资格审核文件:竞拍申请承诺书、竞拍人登记表、承诺函。

(2)在“工本费支付凭证”栏目中上传清晰的工本费支付凭证。 材料费收款账户:户名:安庆鑫驰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安庆开发区支行;账号: 3487 1100 0018 0100 15966(以实际到账为准)。

4、项目竞价:(1)交易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承租人/意向受让方方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2)竞价规则详见《网络连续竞价须知》。(3)本项目标的竞价阶梯:(每次加价幅度:500元/年。竞租人须以500元/年或500元/年的整数倍递增叫价)。

5、注意事项:意向承租人/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登记及交易保证金缴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安庆鑫驰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注册、登记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安庆市产权电子化交易操作手册》。

注:竞拍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竞拍人须确保缴纳的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以实际到账为准,逾期不再受理)。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参与成功,安庆鑫驰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竞拍人须通过银行转账或网银缴纳,付款人名称应与竞拍人名称一致;不接受微信、支付宝、现金或借用第三方委托付款等缴款方式。原承租人(房屋使用人)应在约定的时间内,报名参与竞拍,方可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逾期者,视为放弃优先权。

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1)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安庆鑫驰拍卖有限公司将在网站上发布结果公告。

(2)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安庆鑫驰拍卖有限公司将通过交易系统向成交人发出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发出即视为送达;成交人请登录交易系统领取成交确认书。

交易保证金处置

1、按公告要求确定成交人(承租人)后,其他意向竞拍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人(承租人)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2、成交人(承租人)的保证金在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缴清租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押金)后,征得委托方同意,由安庆鑫驰拍卖有限公司办理保证金退款手续,由收款人如数无息退还。    

3、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①竞买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②竞拍人之间相互串通的;③竞拍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竞拍人参与交易活动的;④竞拍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⑤竞拍人未按拍租文件约定交纳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押金)或签订《合同》的行为。

注: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竞拍人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竞拍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安庆鑫驰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异议方式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鑫驰拍卖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安庆市湖心北路89号中宜苹果公寓写字楼316室 ,联系电话:13329062864黄先生。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交易服务费收取

1、报名时须缴纳工本费100元后方可获取本次拍租文件及竞拍资格,该费用缴纳后无论是否竞得均不予退还。        2、 拍租佣金及其他详见拍租文件。

七、其他说明

1.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安庆鑫驰拍卖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向安庆鑫驰拍卖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安庆鑫驰拍卖有限公司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任何要求澄清交易公告的意向承租人,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 3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安庆鑫驰拍卖有限公司 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安庆鑫驰拍卖有限公司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链接] ),该公告内容为出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承租人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安庆鑫驰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安庆鑫驰拍卖有限公司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5.根据《关于印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宜公管〔2025〕49号)要求,在成交结果公示时同步发布《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

6.未尽事宜详见《电子竞价须知》《网络连续竞价须知》《安庆市产权电子化交易操作手册》等拍租文件;请意向竞拍人(受让方)登入以下电子竞价网站,网址为:[链接],首页选择【交易系统登录】(详见《安庆市产权电子化交易操作手册》), 请按照拍租公告公示的时间及时有效的进行网络竞价。

八、联系方式

1.委托方:安庆揽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龙狮桥乡皖江大道绿地紫峰大厦B座20层2001室

联系人及电话:张先生18205561656

2.代理机构:安庆鑫驰拍卖有限公司

地址:安庆市湖心北路89号中宜苹果公寓写字楼316室

联系人及电话:黄先生13329062864

3. 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安庆市滨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绿地紫峰大厦B座33楼3315室

联系人及电话: 许先生  15357330200

九、附件

详见《电子竞价须知》《网络连续竞价须知》《安庆市产权电子化交易操作手册》等拍租文件

1.本项目意向竞拍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等拍租文件,并针对具体条款向安庆鑫驰拍卖有限公司或委托方进行详细咨询。

2.意向竞拍人一旦参加竞拍,即标明接受拍租标的的一切现状,委托单位、拍卖机构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租时,拍租标的以现状为准,竞拍成功后,买受人(成交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退标或拒付成交价款。拍卖公司对标的品相及质量不做任何担保。拍卖公司也不因标的的实际差异对成交价做任何调整。

3.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安庆鑫驰拍卖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安庆鑫驰拍卖有限公司

委托方名称:安庆揽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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