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临港1#海上光伏项目陆上集控中心项目道路道口及并网手续服务工程专业分包采购公告
一、采购类别:工程分包
二、采购范围:
1.1、上海临港1#海上光伏项目陆上集控中心项目道路道口及并网手续服务工程专业分包分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本工程涉及的市政掘路许可、公安交警交通组织许可等行政手续,由响应方负责对外办理并承担相关行政规费掘路规费缴纳;乙方负责及时提供完整的施工方案、交通组织方案、道路修复方案、地下管线核查资料等全部报审资料,配合政府部门现场核查、现场协调工作;乙方承担施工实施、现场外部协调、损坏赔偿、道路原貌恢复等全部施工相关责任。乙方不得以未取得许可为由擅自开展破路、道口开挖作业。
(2)市政道口开设、既有道路切割破除、道口开挖拓宽、路基整平压实、道口混凝土/沥青结构恢复、路面标线恢复、交通标志标线、周边绿化及附属设施拆除与复原、场地清理及文明施工恢复等全部工序。交通导改、配合交管及市政部门验收、完成道口相关报审、现场交通导改、竣工恢复、验收移交、交通设施竣工资料归档、质保期、养护期等全部工作。
(3)施工全过程严格遵守临港片区市政道路占道、破路施工管理规定,做到规范开挖、分层施工、完工复原,确保施工质量、道路通行安全及场区整体原貌恢复达标。
(4)并网手续工作需要完成项目质监站验收及全套备案工作、全程配合开展电网调试及各项协调工作、办理完成临时用地全套合规手续、对接土储及自然资源局落实用地合规手续保障项目满足并网用地要求、完成环评及水保专项验收备案闭环、全程代办完善项目全套并网手续直至正式并网投运;服务期间全程驻场配合总包、监理、建设单位开展各项审批、验收、并网作业,及时完成资料修订、问题整改、报审闭环,确保项目道口合规通车、并网竣工验收合格、全套资料完整归档。
(5)本工程为专业分包施工范围,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及原貌恢复,确保满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及运维通行标准。
(6)乙方负责现场踏勘对施工场地地形、地质、地下管线(供水、供电、通信、燃气等)、周边建筑物及构筑物进行全面踏勘,核实相关情况并制定防护措施。
(7)乙方测量放线、并在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进行复核,确保符合规范及监理和建设单位要求。
(8)乙方负责进行材料采购,本工程所需全部材料的采购、运输(含场内运输)、保管等,所有材料需符合设计、监理、建设单位要求及满足国家现行标准。
(9)施工前完成施工准备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材料准备、机械就位等,确保符合监理、建设单位及施工工艺国家规范标准并对施工成品复核检验,做好全过程施工记录留底。
(10)施工完成后成进行成品保护,并做好全过程施工记录留底。
(11)乙方负责本合同作业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现场保洁。
(12)临时措施:施工期间负责场地临时排水、防雨、防尘措施,设置临时排水设施,避免雨水冲刷、场地积水,确保施工质量及现场文明施工。
(13)施工完成后及时对临时设施及乙方设施进行清理转运直至满足监理及建设单位要求。
(14)施工临时设施项目,包括用水、施工用电等全部施工临时项目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生活污水排放按照当地要求经处理合格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
(15)乙方负责本工程范围内的自有员工的人身意外伤害险、自有或租赁机械/车辆的财产险/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工程竣工验收配合、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等,同时也包括工程消缺、以及相关的竣工资料、技术资料的整理和移交等。
(16)关于本工程所有的相关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临时设施、临时道路的形成与恢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冬雨季施工措施费、赶工措施费、检测费用(分包工程范围内以及监理工程师合理要求的一切现场检测试验及相关费用,与施工相关的检(测)验、试验等,由施工质量造成的返工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等费用,以及移交该工程施工资料,且资料必须满足竣工验收条件均已包含在采购清单项中综合考虑,不再单独列项。
(17)超出红线范围的植被及道路等破坏赔偿及行政罚款等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18)施工现场社会环境协调、政府关系协调等其他工作由乙方承担且包含在本采购工程范围内不再额外列项单独计费。
(19)乙方应完成施工范围内的清障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0)本标段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的道路通行协调、施工协调和地方关系协调等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21)乙方施工的工程区域做好防护措施,防止施工区域的垃圾或者弃方造成损坏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如乙方未做好施工区域的防护措施,导致施工区域的垃圾或者弃方损坏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的赔偿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要求恢复态环境和生活环境原貌。
(22)乙方施工、生产、生活临时设施、临时道路(指甲方负责租地或征地的永久道路范围外的其他所有项目道路用地)等乙方临时使用的场地租地手续办理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线杆迁移费、植被恢复费用、民事协调费、税费等)由乙方承担,工程竣工时乙方使用的临时用地应按原貌恢复。
(23)本标段相关的工作配合:本分包工程范围内施工协调、临时工作面开设及手续,路面恢复、弃土外运(含渣场租用)、临建以及本标段施工期间所有水、电、通信设施等。其他本范围未具体列举,但采购文件中已约定的工程内容、或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应考虑到的施工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工作内容同样属于本工程的工程范围。
1.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超越甲方(业主)划定的道路或临时场地边界所造成的所有压耕地、青苗损坏、自然环境破坏及周围生活环境破坏等均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配合甲方永久用地征地,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因施工造成的阻工问题并承担相应的协调费用。
1.3、乙方在开工前充分向甲方或当地有关部门了解施工区域内的地下设施分布,必要时采取保护措施,所发生费用由响应方承担且已综合考虑不再单独计费,如未了解情况或在施工中造成地下设施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若因乙方施工进度、质量等原因达不到采购方要求,采购方有权利指定其他分包单位进行施工,并将在过程中的结算扣除相应工程量。甲方有权根据实际工程施工进度调整乙方施工范围,由于该调整给采购方带来的额外费用或损失,由响应方双倍承担。
1.5、合同价格中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工程全部施工工程内容:
(1)本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设备和安全技术措施用料均由乙方采购,即完成本合同范围内工程所必须发生的其他材料等,乙方采购的材料需经甲方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乙方采购的材料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提供产品合格证明、供应材料单位资质,对质量负责。
(3)乙方采购的材料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须重新采购,其费用自理,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合同约定应由其采购的材料,否则甲方将处以该材料价款2倍的违约金。
(5)凡乙方自行采购的物资,均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自行结帐付款,严禁以甲方的名义进行赊账、欠账、担保;如果发生合同纠纷或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7)乙方采购的材料有需要按照国家标准出具复试报告的材料,乙方需自行承担其材料的复试检测费用并提供有效的相关复试报告和检测单位的人员、单位、设备资质。
(8)负责乙方材料的运输保管。
(9)负责提供本工程所需的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并负责上述机械及工器具的转运、保管、维护、检测等,确保施工机械及工器具使用安全。
(10)负责安全防护设施(含文明施工、安全设施、安全质量迎检等设施)采购、搭设和维护。
(11)负责做好自身的冬季、雨季、炎热天气施工的措施。
(12)负责自行施工成果的成品保护。
(13)负责自身员工施工安全的教育、劳保用品的发放并按规定缴纳员工保险;负责提供自身施工人员的保险和体检证明(县级医院以上)。
(14)负责独立完成三级质量验收,填报验评表格,施工记录表格的填写。
(15)按照甲方资料要求、施工进度向甲方提供与施工进度匹配的相关资料,配合四级验收和质检站的抽检工作。
(16)乙方必须保证施工进度及其匹配的相关资料同步进行。
(17)负责配合其他标段的测试调试等工作,负责已完工程的验收、消缺、创优工作。
(18)负责提供所承担施工项目的施工机械及工器具的合格证、检验证,并处理好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各种事故。
(19)乙方应及时发放乙方现场工作人员的工资,如乙方未及时支付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工资,经甲方核实确实如此,甲方可从支付乙方任何一笔款项中优先扣除该工资款直接支付乙方人员工资。
(20)因甲方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得到甲方通知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如果乙方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21)乙方在施工期间不得无故停工(除不可抗力及甲方原因),若乙方无故停工一天,并且接到甲方通知后仍继续停工,则乙方构成根本违约,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需支付合同价20%的违约金。
(22)在施工隐蔽工程时,必须通知甲方人员及监理人员到达现场后才能施工。
(23)乙方负责承担上述全部工作所发生的相应费用。如果上述费用有甲方代付部分,则结算时从乙方工程结算价款中扣减,甲方代付金额从进度款中进行扣减。
(24)为促进工程进展,乙方须负责自行采购材料送检至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或试验工作;乙方采购的材料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须重新采购,其费用自理,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5)服从甲方公司安全建设管理要求,设置班组,固定班组长、质量员、测量员、资料员、物资保管员、技术员、劳资员、专职安全员,且相关人员必须符合任职要求并具有相关证书,人证合一。班组设置应覆盖每一位施工人员。
(26)乙方根据现场施工类型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27)施工资料由乙方编写、归档,施工过程资料必须与施工进度同步,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独立完成,并及时报送甲方审核,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同步移交给甲方,确保竣工后所有施工资料完整并全部移交至甲方。甲方发现乙方施工过程资料未与施工进度同步,每发现一次,便从乙方工程结算价款中扣减1%,直至扣到竣工结算价款的20%,若乙方不按甲方要求完成本标段范围内的所有报告和工程资料,甲方有权直接另委其他单位单位出具报告和资料,发生的费用从本合同中直接扣除。
(28)乙方应在合同工期内完成该专业分包工程施工,每延误1天,应承担违约金0.2万元。
(29)若开工日期前3天乙方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和开工所需设备材料未能按时进场,无法按时开始施工,每延误1天,应承担违约金0.2万元。
1.6、施工外部关系协调,乙方负责本标段施工外部关系协调(包括但不限于):由于施工过程中施工干扰所引起的与第三方纠纷的协调及费用;由于分包方采购材料等运输所引起的占压、损坏影响到第三方的权属物的协调;因施工导致的粉尘、噪音、交通阻塞而引发的群众不满的协调及费用;阻挠施工的协调及费用;因分包方技术、材料、人员问题,导致的超出设计临时用地范围需要增加临时用地而进行的协调及费用;需要当地群众或者政府出面协助施工而进行的协调及费用;其他为促进本工程顺利进展的协调工作及费用等。如乙方协调不力,甲方出面协调,涉及到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7、乙方应妥善处理其与劳务单位及个人之间的合同争议、纠纷,避免甲方被动参加乙方与劳务单位及个人之间的仲裁、诉讼案件。在无证据证明甲方有过错的情况下,当甲方作为被告被动参加乙方与劳务单位及个人之间的仲裁、诉讼案件时(以甲方收到法律文书为准),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a)在最近一期工程款中暂扣5万元人民币,作为甲方为此案件支出或将要支出的差旅、取证、专家咨询、律师聘请、法院诉讼等费用;
(b)在最近一期工程款中暂扣5万元人民币,作为对甲方内部政策运作受损、企业声誉负面影响等的赔偿;
(c)案件终裁或终审认定甲方无过错(以甲方收到法律文书为准)时,甲方暂扣第(a)、(b)项10万元人民币将正式扣除,且甲方将乙方与劳务单位及个人录入内部负面记录;
(d)案件终裁或终审认定甲方有明显过错(以甲方收到法律文书为准)时,甲方退还暂扣第(a)、(b)项10万元人民币。
1.8、项目部委托的其他工作。
三、采购方式:非招标采购-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控制价:2300000.00元
五、资质要求:为履行本合同,响应人至少应满足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具备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和业绩。
六、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平台: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
联系人:罗来轩
电话:18270838133
七、采购响应日期:
采购文件出售时间:2026年10月20日上午10时0分
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上午11时0分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