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苏财采计[2025]0160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南岭山地-湘江上游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郴州市苏仙区)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5日 二、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采购需求的第一节技术要求中的 八、其他要求(以下内容须提供承诺函)第10点: 为确保本项目服务质量与履约进度,投标人须就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任职作出承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投标文件载明信息为准)不得参与并中标“湖南省南岭山地—湘江上游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郴州市及各县市区)”的2个及以上项目,且不得在该示范项目的任意2个及以上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含不同岗位交叉任职)。同一投标人若以相同人员参与该示范项目2个及以上项目投标且均符合中标条件的,按“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招标公告公示时间顺序确定中标资格:仅保留最早公告项目的中标资格,后续项目中标资格自动取消。投标人须单独提供《任职唯一性承诺函》,明确承诺上述人员限制及中标资格规则。若承诺不实,将被认定为虚假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处理。 变更为: 为确保本项目服务质量与履约进度,投标人须就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任职作出承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中标后(以投标文件载明信息为准)不得参与并中标“湖南省南岭山地—湘江上游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郴州市及各县市区)”的2个及以上项目,且不得在该示范项目的任意2个及以上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含不同岗位交叉任职)。同一投标人若以相同人员参与该示范项目2个及以上项目投标且均符合中标条件的,按“湖南省政府采购网 ”招标公告公示时间顺序确定中标资格:仅保留最早公告项目的中标资格,后续项目中标资格自动取消。投标人须单独提供《任职唯一性承诺函》,明确承诺上述人员限制及中标资格规则。若承诺不实,将被认定为虚假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处理。 2.原招标文件中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 第二部分商务和技术文件 第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4)任职唯一性承诺函中: 项目参与限制:上述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得参与“湖南省南岭山地—湘江上游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郴州市及各县市区)”中其他任何县市区项目的投标及中标。 变更为: 项目参与限制:上述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中标后不得参与“湖南省南岭山地—湘江上游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郴州市及各县市区)”中其他任何县市区项目的投标及中标。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郴州市苏仙区林业局 (2)地 址:郴州市郴州大道957号 (3)联系人:黄先生 (4)电 话:135073577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雨花路88号大鸿杰座裙楼4楼 (3)联系人:吴招香、李陈坤、陈少林 (4)电 话:18007350553、138748668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