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治市上党区2025年韩店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40421202509050002-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本项目位于长治市上党区韩店街道郭堡村、柳庄村、
东苗村、林移村、东呈村、韩川村、柳林村、南沟村、南王庄村9个行政村。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市上党区2025年韩店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总承包(
招标项目编号:140421202509050002-02),已由长治市上党区发展改革和科学
技术局以长上发改审字【2025】51号、长上发改审字【2025】93号文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长治市上党区韩店街道办事处,资金来源为由争取上级资金、地方政
府配套和各项目村自筹等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总承包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治市上党区2025年韩店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总承
包
2.2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长治市上党区韩店街道郭堡村、柳庄村、东苗
村、林移村、东呈村、韩川村、柳林村、南沟村、南王庄村9个行政村。
2.3 招标规模及主要招标内容: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给水工程、
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垃圾处理工程、体育活动场所、村庄立面整治、公厕改
造等村容村貌的提升工程。本次工程通村道路提升1.82㎞,村内主干道路提升2
3.7㎞,村内巷道提升34.3㎞,配套污水主管道11.0km,配套污水支管道16.3㎞
,安装市电路灯328盏,安装太阳能路灯460盏,设置垃圾桶636个,改造体育活
动场所16831.9㎡,改造停车场硬化2706.4㎡,修缮村集体房屋1071㎡等。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从工程设计开始到质保期结束为止涉及到的所
有工作,包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
,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2.5 计划工期:12个月
2.6 质量要求:设计满足现行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工程达
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2.1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
行业工程设计市政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级注册公用设
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2.2 施工资质:须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
其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
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
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
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
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
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
3.3 信誉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
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网页截图;提供自招标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
网页截图(需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
(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4 财务要求:须具有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一次
缴纳社保凭证和个人参保缴费证明(需含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项目经
理及项目班子成员,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正规社保凭证和参保缴费证明为准);企
业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完税证明,(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
项目 的投标。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成员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2)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牵头单位和其他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
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
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
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10月10日
获取方法: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https://***/
hangzhi.gov.cn/)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0日10时00分
递交方法: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
·长治市)(https://***/
angzhi.gov.cn/)。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0日10时00分
开标方式: 本次项目采用远程开标(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具体操作流
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下载中心《建设工程远程开标
用户手册》;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需准备好CA锁,以确保网络环境良好及电脑运
行正常等相关工作,保证远程开标会议的顺利进行。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
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355-8089318
邮
九、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山西省•长治市)发布。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治市上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新建南路180号
联 系 人:侯女士
电
话:0355-8089230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治市上党区韩店街道办事处
地
址: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新建南路149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355-8089318
电子邮件:sdqhdzd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中锦恒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世纪嘉年华第1幢商业1208房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5534101849
电子邮件:384011714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