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田玉龙喀什水利枢纽兵团配套水利工程(平行检测2标)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已由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兵发改农经发[2025]213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6699004004250233002001 | 新疆和田玉龙喀什水利枢纽兵团配套水利工程(平行检测2标) | 新疆和田玉龙喀什水利枢纽兵团配套水利工程(平行检测2标)内容包含和田干管、中心镇区供水分干管、和田县经济新区供水分干管、和田县片区管网工程、引水干渠、洛浦干管、昆田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供水分干管、洛浦A区管网工程、洛浦B区管网工程(含引水干渠临时导流采用的5.12KM钢管检测);10KV电力工程及设备;数字孪生与信息化所涉及的原材料及设备等检测服务工作。(本项目相关检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岩土工程检测、混凝土工程检测、金属结构类检测、机械电气类检测、钢制管件焊缝检测等)。 | 138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全国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师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本单位。
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2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内完成类似业绩数量至少1项(需提供有效的合同协议书及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类似工程指:水利工程平行检测的类似业绩。
4.信誉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投标。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无不良行为记录查询证明(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5.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或2022年-2024年)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会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无法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财务报表附注复印件。(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会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的状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说明: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投标须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八、其他说明
2.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完成。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标证通手机CA移动证书或实体CA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
4.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
5.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根据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开标前,投标单位无故放弃已投标(报名、领取招标文件、交纳保证金)的项目,必须提交弃标函至招标代理(邮箱:xjtbdzb@126.com),以明确放弃投标项目,如若未提供弃标函,招标代理机构将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上报交易中心,并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一次警告,二次严重警告,三次进行通报并加入黑名单,限期整改。整改后半年内,如若再次发生此类情况,将永久不能参加兵团各类项目投标。
7.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TG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0512-58188553;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十、监督部门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天必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新疆昆玉市昆玉大道玉枣路1号 | 地 址: | 昆玉市玉龙春境4-24号门面 | |||||
联 系 人: | 翟明 | 联 系 人: | 李鹏飞 | |||||
电 话: | 13779293763 | 电 话: | 13199861977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