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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鑫源烟草薄片有限公司2025-2027年班车租赁服务项目(两年)-竞争谈判公告

江苏省 其他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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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鑫源烟草薄片有限公司2025-2027年班车租赁服务项目(两年)竞争谈判公告

一、项目名称、内容和要求

1、项目名称: 江苏鑫源烟草薄片有限公司2025-2027年班车租赁服务项目(两年)

2、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747-2560SCCJS486

(2)采购内容:拟租赁3辆大型客车(其中一辆作为备用车辆),每辆均不低于46座(以行驶证核载人数为准),车龄8年以内,以满足采购人通勤需求,服务期两年。车辆运行线路为淮安市区到江苏鑫源烟草薄片有限公司之间往返,每全程往返约50公里,根据采购人要求定时定点接送员工。生产期间其中一辆车每天来回一趟,另一辆车每天来回三趟(分早、晚、夜运行),特殊情况下当天需三辆车,备用车辆每天来回最多一趟;非生产期间两辆车每天均来回一趟,特殊情况下当天需三辆车,备用车辆每天来回最多一趟。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实际用车需求,合理调配车辆,车辆行驶趟数不仅限于以上次数。

注:车辆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变更行驶线路,如因供应商原因或遇因道路修缮、修建市政工程、建造城市轨道交通设备等原因或遇不可抗力因素需变更行驶线路时,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出线路更改申请,待采购人同意后变更行驶线路。

(3)服务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龙腾路166号。

(4)服务期:两年

(5)最高响应限价:(单价,含税)740元/天/辆。

3、项目的资格条件、产品和服务内容、服务和验收要求、付款方式(最低需求标准,若不满足则否决响应):

资格条件:

(1)供应商是响应、参加谈判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合法身份的文件扫描件)。

(2)供应商在本次采购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评审时发现不满足前述规定,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名录的供应商,提供“在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承诺书,承诺书上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须包含客运(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转包分包。

产品和服务内容:

拟租赁3辆大型客车(其中一辆作为备用车辆),每辆均不低于46座(以行驶证核载人数为准),车龄8年以内,以满足采购人通勤需求,服务期两年。车辆运行线路为淮安市区到江苏鑫源烟草薄片有限公司之间往返,每全程往返约50公里,根据采购人要求定时定点接送员工。生产期间其中一辆车每天来回一趟,另一辆车每天来回三趟(分早、晚、夜运行),特殊情况下当天需三辆车,备用车辆每天来回最多一趟;非生产期间两辆车每天均来回一趟,特殊情况下当天需三辆车,备用车辆每天来回最多一趟。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实际用车需求,合理调配车辆,车辆行驶趟数不仅限于以上次数。

注:车辆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变更行驶线路,如因供应商原因或遇因道路修缮、修建市政工程、建造城市轨道交通设备等原因或遇不可抗力因素需变更行驶线路时,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出线路更改申请,待采购人同意后变更行驶线路。

服务和验收要求:

1.1车辆要求(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如缺项否决投标)

(1)所提供的车辆需符合国家道路运输管理要求及国家规定安全环保等要求,车况良好,符合安全行驶有关规定要求, 每辆车上座位安全带必须可以正常使用。须提供3辆大型客车,每辆均不低于46座(以行驶证核载人数为准),其中1辆车作为备用车辆,执行班车运营的三辆车在使用期间如确需维修、保养,或年审、季审、接受定期检审及其它经采购方认可的合理因素而造成需要暂停运行时,备用车辆替代使用。(响应文件中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的购车发票、经年检合格的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含备用车辆)购车时间必须在8年内,购车时间以购车发票开具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计算。

(3)所提供的车辆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技术等级评定为一级及以上。

(4)所提供的车辆须购置交强险和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每座位不低于50万元。

1.2驾驶员要求(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如缺项否决投标)

(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驾驶员(需提供3人)要求政治素质高、服务规范优质,无酒后驾驶记录,未发生过交通肇事逃逸和负同等以上责任死亡事故记录,提供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驾驶员(需提供3人)必须持有A1驾驶证、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提供拟派驾驶员持有的A1驾驶证、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1.3为维持业务办理的稳定性,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办理采购人业务的车辆及驾驶员,如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车辆及驾驶员,应向采购人承担¥2000.00 元/次/人的违约金(从质保金或从服务费中扣除)。因供应商原因导致该项目的车辆及驾驶员需要更换的,必须经采购人同意且须经采购人确认新车辆、新驾驶员的相关资质后方可更换,更换车辆及驾驶员不得低于原响应文件承诺标准,车辆及驾驶员的变化不得影响采购人的业务的正常运行以及服务内容和质量,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1.4供应商因故不能正点(正点时间为采购人要求时间)接送采购人员工上下班(行驶途中车辆发生故障或驾驶员主责造成交通事故),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立即就近增调车辆解决,并扣除供应商该趟车次的费用。[特殊天气、路况及不可抗因素除外](注:特殊天气:指因大雾、风沙、雨雪天气导致路面能见度过低或因冬季严寒、特大降雪造成的行车受阻。特殊路况:指由于特殊天气等因素造成的行车受阻(如地面雨水积水过深、积雪过厚)。不可抗因素:突发性的重大自然灾害(如地震),公安、交警部门采取的道路戒严或宵禁等紧急措施;行车途中遇到其它车辆的重大交通事故等。)

付款方式:

班车租赁服务费用结算单位为元/天/辆,按月结算车辆租赁费用,中选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上一月《租车费用明细表》,明细表需双方业务人员字确认,同时加盖有中选供应商单位印章。采购人验收完成后,由中选供应商提供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60日内以转账方式付款。第一次付款时留壹万元质保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60日内支付。

服务要求:为全承包方式,即服务费中包含提供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车辆租赁费、车辆折旧费、车辆保险费、车辆维修费用、驾驶员人工费用(含节假日加班工资)、误餐费用、每日燃油成本费用、税费等。

二、供应商响应文件组成及相关要求

(一)相关资质文件:(详见附件2)

1、供应商是响应、参加谈判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合法身份的文件扫描件)。

2、供应商在本次采购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评审时发现不满足前述规定,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名录的供应商,提供“在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承诺书,承诺书上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须包含客运(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转包分包。

(二)技术及商务条款响应文件(详见附件2)

1、技术及商务条款偏离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2、解决方案(需加盖单位公章)。

3、其他(如有)。

(三)报价期限:报价需在2026年 1 月 31 日前有效。

(四)合同期限:两年。

(五)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等:/

(六)质保期:/

(七)交货期:/

(八)付款方式:

班车租赁服务费用结算单位为元/天/辆,按月结算车辆租赁费用,中选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上一月《租车费用明细表》,明细表需双方业务人员字确认,同时加盖有中选供应商单位印章。采购人验收完成后,由中选供应商提供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60日内以转账方式付款。第一次付款时留壹万元质保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60日内支付。

服务要求:为全承包方式,即服务费中包含提供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车辆租赁费、车辆折旧费、车辆保险费、车辆维修费用、驾驶员人工费用(含节假日加班工资)、误餐费用、每日燃油成本费用、税费等。

(九)其他相关要求:中选供应商与鑫源公司签订合同时,如为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有关资质证明材料,便于鑫源公司建立中小企业账款支付进度清单。

三、谈判内容、评标标准及谈判程序

1、谈判内容:

谈判小组根据项目采购的实际情况,针对解决方案及报价情况等内容进行谈判。

2、评标标准:

在符合谈判文件资质要求的前提下,通过与各谈判供应商谈判确定最终解决方案及报价,对谈判供应商提交的最终有效响应文件进行统一评审,形成评审结果,推荐综合评分最高的供应商为候选成交供应商。 

注:若供应商的最终评分相同,则最终报价低的供应商排名优先,若报价也相同,由谈判小组按照评价因素(优惠承诺、车辆年限)综合研究确定谈判供应商排名次序。

3、谈判供应商及中选供应商数量:

(1)有效谈判供应商不少于:1人;

(2)中选供应商:1人。

注:如实质性响应本文件的谈判供应商少于1家,则本次谈判活动失败。

4、谈判程序:

(1)谈判小组成员推荐谈判小组组长,负责组织谈判评审活动,编制评审报告,采购实施部门评审代表不担任组长。

(2)谈判小组人员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现场拆开响应文件,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处理。

(3)谈判小组按序单独与供应商围绕价格、技术、商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谈判,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4)谈判小组可以就需要谈判的内容整体或者部分开展谈判,明确供应商解决方案所有技术、商务和其他要求的指标,或者提出解决方案调整建议。

(5)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商务和其他要求,并相应调整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改变谈判文件中的最低需求标准、主要评审因素及其权重。

(6)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7)谈判后,谈判小组将最终确定的全部实质性要求以及细化的评审规则,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尚在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按照要求提交最终响应文件。

(8)监督人员监督谈判过程,同时填写监督记录。

4、“中招联合平台”里报价表录入的总价与响应文件的报价表不一致的,以响应文件为准。对响应文件可能出现报价前后不一致时,报价的修正规则:

(1)项目总价由几个分项报价组成(非单价),当报价表分项报价汇总之和与总价不一致的, 以总价为准,修正分项报价;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2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5、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1)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未对谈判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技术、服务要求等)做出响应的;响应偏离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的;

(3)报价超过谈判文件中最高限价的,以及采用工程量清单采购的工程项目超过清单分项报价的(如有);

(4)报价低于成本的;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谈判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谈判的(如有);

(7)存在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串通行为的;

(8)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该交易平台进行的谈判项目中响应和代理响应的。

(9)未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

(10)被列入采购人的黑名单库且在禁入期内的(以谈判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11)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四、响应文件要求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5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中招联合平台”)在线注册并下载获取谈判文件,在线制作响应文件及在线谈判。平台服务费300元/标段,下载后不退。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发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非因采购人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相关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010-86482185,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 09:00-12:00 下午13:00-17:30。(注:因本项目采购方式由招标变更为竞争谈判,已经缴纳招标项目平台服务费的供应商,无需再次缴纳该谈判项目平台服务费)

2.下载者首次登录“中招联合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平台”免费注册,“中招联合平台”将对下载者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中招联合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采购项目;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因本次采用的是电子招标模式,下载者还需办理企业CA锁(未失效的无需重复办理),用于响应文件的电子签章和加密。提供以下两种办理途径供选择:

(1)北京CA,可通过“中招联合平台”办理。企业 CA锁服务费:350元/年费、50 元一次性介质费。办理咨询电话:010-86482185,工作日上午 09:00-12:00 下午13:00-17:30。

(2)江苏CFCA,可通过登录“江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在线办理平台”办理。企业CA锁服务费:200元/年费、50 元一次性介质费。办理咨询电话:4001662366(QQ同号)、15250998677(微信同号)。

电子响应文件为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由“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站提供的“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投标客户端”软件制作生成。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时会同时生成带有电子印章的“加密文件”及“未加密文件”。“需上传的加密文件”为加密电子响应文件(*.zfile格式),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投标客户端”加密上传。上传成功后下载回执、加密电子响应文件(*.zfile格式)。

谈判、评审以供应商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为准(响应文件正文必须是响应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涉及实物样品可以单独递交;评标时如响应文件正文与附件有矛盾时,以响应文件正文为准进行评标)。当供应商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非由供应商的责任导致开标现场解密异常,无法正常打开时,供应商需提供平台发送的证明其成功上传响应文件的回执及对应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zfile格式),经验证后供应商继续参与谈判,谈判、评审环节以供应商提交的该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为准。

3.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予以拒收。

4.确定中选供应商后,中选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2份纸质响应文件。中选供应商提供的纸质响应文件需与谈判时提供的电子文件保持一致,如有不一致,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开启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谈判方式。

2.谈判时间:2025年12月1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4.响应文件解密方式:集中解密,由采购代理机构点击“一键解密”由平台服务器自动解密。

5.谈判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B座19楼中化商务会议室。

六、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七、其他要求

1.对于被认定为有行贿行为的供应商,鑫源公司可采取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列入黑名单等措施。

2.一经发现供应商有违规转包、违约分包行为的,鑫源公司可采取约谈、缩减供应量、缩短供应期、直至解除合同等措施。

3.在定期和不定期评价中评定为不合格的供应商,鑫源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从鑫源公司合格供应商库中移除,如有适用于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条款行为的,应列入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黑名单。

4.供应商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针对供应商存在违反廉洁承诺,或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拒不配合纪委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形,鑫源公司可采取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列入“黑名单”等处理措施。

5.供应商在本项目采购、实施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串通报价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的,将被鑫源公司认定为不良行为记录,列入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供应商“黑名单”。

6.对无正当理由恶意弃标或不存在不可抗力影响随意弃标的中选单位,纳入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

7.供应商在本项目采购、实施及合同执行过程中,向烟草行业干部职工行贿的,经认定属实(以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为准)将按行业及江苏中烟相关制度列入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并提报中国烟草总公司列入行业“黑名单”。对列入行业“黑名单”的行贿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列入“黑名单”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单位新采购项目。

8.被纳入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库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项目谈判、评审等活动,取消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资格,不得签订采购合同(已签订合同的,按照合同条款执行)。

9.如在电子采购平台实施线上评审,签章及盖单位公章要求如下:(1)签章是指:响应供应商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响应文件中需要手写签字的地方须为手工签署后扫描上传,个人印章或签名章、电子签名章等均视为无效。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在要求“签章”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上述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无CA数字证书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章部分可采用彩色扫描件上传。(2)盖单位公章是指:响应供应商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响应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印章。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在要求“盖单位公章”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公章指标明响应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公章,不得用如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单位内设机构印章、分公司印章代替。

10.本项目采购信息同时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江苏省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www.jszbcg.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外网(www.jszygs.com)中的信息公开栏上发布。

11.谈判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壹万元整;以电汇或网银转账支付至采购文件指定账户,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选供应商和未中选供应商退还谈判保证金。

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同时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获取保证金账号信息。

注1:潜在供应商需先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免费),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依次打开“公告信息-采购公告-输入项目名称-参与标段-下载文件”,选择标段进入标段工作台中的网上投标环节,在保证金信息栏,递交保证金详情,查看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

注2:平台注册过程中如遇任何问题可联系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5191)。

注3:供应商递交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电报费及通知费)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2、服务费由中选供应商承担,交纳给代理机构。

(1)费用计提标准:以招标项目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基数,以人民币结算,参照苏招协〔2022〕002号《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相应类别收费标准下浮49.67%。按下浮率计算代理服务费为1万元。

(2)交纳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付清。

(3)交纳方式:以银行汇票、转帐支票、现金或电汇形式支付。

13、采购人与中选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如为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有关资质证明材料,便于采购人建立中小企业账款支付进度清单。

八、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B座19楼

联系人:薛浩然、李宇昂、董浩然

电  话:15673310589、18951490927、15950729797

 

采购人:江苏鑫源烟草薄片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浦发大道66号

联系人:朱工

电  话:0517-89896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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