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保险粉车间氟利昂采购20251211-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CGXM--2025121827
企 业: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类型: 询比采购
项目所在地:合肥
一、项目名称: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保险粉车间氟利昂采购20251211
二、报价范围及要求
1、报价范围: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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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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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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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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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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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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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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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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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010200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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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二氟一氯甲烷(HCFC-22)
(氟利昂R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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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氟一氯甲烷的质量分数/%≥99.9;
水分的质量分数/%≦0.0010,优等品;
性状:二氟一氯甲烷在液化态为无色、不浑浊,无异臭。产品须符合国家标准GB/T7373-2006要求。包装要求:800KG/瓶钢瓶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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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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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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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数量以需方过磅单净重为准,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的数量,据实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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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说明:供方免费提供2只钢瓶供需方生产周转使用,使用周期约3-5个月;用完后钢瓶供方自取,运费自理。钢瓶上需要标注规格型号,瓶号,皮重,下检日期,厂家名称等;如果是第一次合作,需要先送货(氟利昂+钢瓶),待钢瓶用3-5个月后,第二次送完货卸载后,再空车带第一次用完的空瓶过磅退皮,生成氟利昂的过磅单,办入库开发票报账40日才能支付货款;电化车间液氯螺杆机组用,检修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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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价要求
2.1报价时供方须提供产品质检报告, 依据需方生产需要,报价时必须注明生产单位。
2.2报价为到需方仓库价(含运费等),供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结算。
2.3报价人必须按照“中盐集团电子采购平台(china-tender.com.cn)”要求认真填报价格和上传响应文件(包含资格证明、报价文件、技术等相关文件),若报价人在“中盐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报价信息中填报的总价与上传附件中的响应文件总价不一致的,以上传附件中的响应文件报价单价来修正“中盐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报价信息中填报的总价,并作为评审价格依据。
3、质量标准、包装及其它要求
3.1质量标准要求
3.1.1 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GB/T7373-2006执行。产品均附质检报告单、合格证、质量等级证书或质量保证书等。
3.1.2供方对其产品提供为期6个月的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供方免费解决。如果供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出卖产品存在质量缺陷,所承担的质量保证期限不按前款质量保证期限的约束,供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2包装要求
3.2.1供方对货物的包装必须满足各种长、短途运输条件并符合国家包装标准要求,因包装不善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包装要求:800KG/瓶 钢瓶包装,钢瓶上需要标注规格型号,瓶号,皮重,下检日期,厂家名称等。
3.3 产品验收
3.3.1供方应保证所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工业用二氟一氯甲烷(HCFC-22)》GB/T7373-2006的要求,且满足报价文件中所涉及的内容,如供方所提供的产品经检验不合格,则该批次货物按不合格产品处置,需方有权进行让步接收、折价及退货等处理方式。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必要时需方有权要求赔偿。
4、评审办法:综合评议法。
5、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按照需方需求发货
6、交货地点: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经六路东、纬五路北侧,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需方仓库。
7、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并收到供方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天内,需方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不足2万元部分需方以电汇方式支付。
8、运输方式、运输费用(含保险费)承担:供方以合理方式运输,运输费用(含保险费)由供方承担。如需方采购的产品系化学危险品,供方保证运输已完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并承担由于违反规定要求的全部法律责任。
9、违约责任:成交单位延迟交货或提供商品服务不满足公告所列要求的视为违约,需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1、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报价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
2、此货物属于危险化学品,报价人若是生产厂家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报价人若是经销商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报价人须提供两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产品的合同业绩1份(至少一份),业绩合同中能够体现货物名称、规格参数及合同签订时间等相关内容的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4、报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
5、报价人未被列入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中(由采购人自行查询)。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7、若不同报价人所使用的IP地址(含报名IP、报价IP)相同视为串通报价,并取消其为本项目成交单位资格。
8、报价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以上证明材料必须和报价表(详见附件)盖章扫面后,合并到一个PDF文件上传至“ 4.2本项目网上发布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询比价人不另行书面发布上述内容,报价人应及时关注、查阅发布的上述相关内容,否则责任自负 五、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方式 5.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6日11:00前(北京时间)。 5.2报价及递交方式:线上报价及递交(366421918@qq.com 平台声明: 本项目公告指定发布媒体中盐电子采购系统(chinasalt.china-tender.com.cn),其他平台转载信息均为无效。 中盐电子采购系统供应商服务QQ:924166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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