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伍家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宜昌伍家岗区万寿桥片区污水管道补短板项目咨询勘察设计一体化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宜昌伍家岗区万寿桥片区污水管道补短板项目咨询勘察设计一体化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EF%BC%89%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5%B9%B6%E4%BA%8E2025%E5%B9%B412%E6%9C%8802%E6%97%A510%E7%82%B900%E5%88%86%EF%BC%88%E5%8C%97%E4%BA%AC%E6%97%B6%E9%97%B4%EF%BC%89%E5%89%8D%E9%80%92%E4%BA%A4%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div%3E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A020155-202501-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3-2025-00363
3、项目名称:宜昌伍家岗区万寿桥片区污水管道补短板项目咨询勘察设计一体化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540(万元)
6、最高限价:476(万元)
7、采购需求:
(1)、工程概况:本项目包括新建与改造污水管网、清污分流改造、智慧化管控等内容,对万寿桥片区污水管网进行改造,具体包括:
1)对万寿桥片区污水管网进行改造,长4.6km;
2)对片区内污水低浓度区域进行清污分流改造;
3)整治片区排水管网病害约10km;
4)构建覆盖关键节点与排口的智慧监控设施,控制污水溢流污染;
5)对损毁的现状设施予以修复。
(2)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可行性研究咨询、勘察、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不含预算)等阶段全过程设计文件),以及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及后期服务等。具体服务内容以招标人最终发出的通知为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3)质量目标:咨询、勘察、设计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初步设计(含概算)成果文件应通过发改部门审批;勘察、施工图经具有相关资格的勘设施工图咨询机构审查, 以核准的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为准,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勘察、设计方案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突出勘察、设计理念,清晰的表达勘察、设计思路,准确把握招标人的期望目标。协助完成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审批。
8、合同履行期限:80日历天,领取中标通知书后20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评审会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初步设计通过评审会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不含预算),勘察报告提供时间需满足设计进度要求。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1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4%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适用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库[2020]46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中小微企业参加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非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落实小微企业加分),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4.1条。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须上传)
(2)投标人须为《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且备案专业包括市政公用工程。(上传监管平台备案彩色截图)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下列设计资质要求之一(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具备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燃气工程和轨道交通工程资质不做要求) ;
③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牵头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及2025年3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勘察专业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及2025年3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EF%BC%89%EF%BC%8C%E6%9C%AA%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F%BC%9B%E5%9C%A8%E2%80%9C%E5%9B%BD%E5%AE%B6%E4%BC%81%E4%B8%9A%E4%BF%A1%E7%94%A8%E4%BF%A1%E6%81%AF%E5%85%AC%E7%A4%BA%E7%B3%BB%E7%BB%9F%E2%80%9D%E6%9C%AA%E8%A2%AB%E5%88%97%E5%85%A5%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C%81%E4%B8%9A%E5%90%8D%E5%8D%95%E3%80%82%EF%BC%88%E5%BC%80%E6%A0%87%E7%BB%93%E6%9D%9F%E5%90%8E%E7%94%B1%E6%8B%9B%E6%A0%87%E4%BA%BA%E6%88%96%E5%85%B6%E5%A7%94%E6%89%98%E7%9A%84%E6%8B%9B%E6%A0%87%E4%BB%A3%E7%90%86%E6%9C%BA%E6%9E%84%E6%8C%89%E7%85%A7%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8%A6%81%E6%B1%82%E5%AF%B9%E6%89%80%E6%9C%89%E6%8A%95%E6%A0%87%E4%BA%BA%E7%9A%84%E4%BF%A1%E7%94%A8%E4%BF%A1%E6%81%AF%E8%BF%9B%E8%A1%8C%E6%9F%A5%E8%AF%A2%EF%BC%8C%E5%81%9A%E5%A5%BD%E8%AE%B0%E5%BD%95%EF%BC%8C%E7%94%B1%E8%AF%84%E6%A0%87%E5%A7%94%E5%91%98%E4%BC%9A%E6%8C%89%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7%9A%84%E8%A7%84%E5%AE%9A%E8%BF%9B%E8%A1%8C%E8%AF%84%E5%AE%A1%EF%BC%89%3Cp%3E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且满足资格审查的设计资质要求;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9)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适用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库[2020]46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中小微企业参加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非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落实小微企业加分),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4.1条。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06日至2025年11月15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EF%BC%89%3C/p%3E
3、方式: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EF%BC%89-%E5%B7%A5%E7%A8%8B%E5%BB%BA%E8%AE%BE-%E7%BD%91%E4%B8%8A%E5%8A%9E%E4%BA%8B%EF%BC%8C%E5%B9%B6%E6%8C%89%E7%BD%91%E4%B8%8A%E6%8F%90%E7%A4%BA%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8F%8A%E7%9B%B8%E5%85%B3%E8%B5%84%E6%96%99%E3%80%82%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4%B8%8B%E8%BD%BD%E6%97%B6%E9%97%B4%E4%B8%BA2025%E5%B9%B411%E6%9C%8805%E6%97%A5%E8%87%B32025%E5%B9%B411%E6%9C%8815%E6%97%A517%E6%97%B600%E5%88%86%E6%AD%A2%E3%80%82%E6%8A%95%E6%A0%87%E4%BA%BA%E6%9C%AA%E6%8C%89%E8%A7%84%E5%AE%9A%E5%9C%A8%E7%BD%91%E4%B8%8A%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7%9A%84%EF%BC%8C%E5%85%B6%E6%8A%95%E6%A0%87%E5%B0%86%E8%A2%AB%E6%8B%92%E7%BB%9D%E3%80%82%EF%BC%88%E5%85%B7%E4%BD%93%E6%93%8D%E4%BD%9C%E8%AF%A6%E8%A7%81%E5%8F%8B%E6%83%85%E6%8F%90%E9%86%92%EF%BC%89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5年12月0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02日10时00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详见招标文件,此公告与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不同之处,以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准。
2、本公告中“一、项目基本情况”中第13条: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及第14条: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4%,本项目不适用。此公告与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不同之处,以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准。
3、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市伍家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 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中南路36号
联系方式:0717-68301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万达广场B座1716室
联系方式:0717-64812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亚文
电 话:0717-6481260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