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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投报业绩:无;
3.根据评标结果、中标结果公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平顶山市兴应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第三标段成交供应商;河南众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第四标段成交供应商,其他投标人未中标。
4.监督部门:舞钢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375-7063079
5.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中标结果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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