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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黄集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第二批超长期国债)施工招标公告

淮安市 公开招标 2026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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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互联网公开信息,如涉及信息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平台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处理!联系邮箱:cailifangshuke@163.com。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度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黄集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第二批超长期国债)施工标段已由淮安市农业农村局以淮农发【2026】3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洪泽区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天志远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黄集街道。

2.2项目建设规模:本次涉及东陈片区。

黄集街道(国债)改造提升项目区总面积0.45万亩,地点位于淮安市洪泽区县黄集街道。具体内容包括:

①、灌溉与排水工程

1)建设泵站4座,其中:建设500ZLB排涝泵站1座、建设250ZLD泵站3座。

2)建设衬砌渠道12条,共6.19km

其中:新建B=5.0m,b=0.8m,h=1.52m衬砌渠道1.67km、新建B=4.0m,b=0.8m,h=1.28m衬砌渠道4.1km、新建B=3.0m,b=0.5m,h=1.00m衬砌渠道0.42km。

3)建设渠系建筑物60座。

建设水闸16座,其中:建设进水闸7座,其中:Φ60cm×6m为4座、Φ80cm×6m为2座、Φ100cm×6m为1座;

建设节制闸3座,其中:Φ80cm×6m节制闸2座、2m×2m×6m节制闸1座;

新建渠闸3座,其中:1.2m×1.0m为1座、1.0m×0.8m为2座;

新建退水闸3座,其中:Φ60cm×6m为1座、Φ80cm×6m为2座。

建设涵洞42座,其中:

Φ100cm×6m涵洞11座、Φ80cm×6m涵洞22座、Φ80cm×12m涵洞1座、Φ60cm×6m涵8座。

拆建Φ60cm×18m渡槽1座。

新建Φ80cm×10m倒虹吸1座。

②、田间道路工程

建设3m宽机耕路11条,共7.24km。

③、田块整治工程

土地平整14亩。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相关技术资料,本项目一个标段。

2.4本标段合同估算价:10592081.42元。

2.5本标段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6质量目标:合格

2.7付款方式:工程款采用数字人民币形式分五期支付:第一期,工程量完成形象进度的30%并经建设单位确认后付签约合同价的25%;第二期,工程量完成形象进度的60%并经建设单位确认后付签约合同价的50%;第三期,工程量完成形象进度的90%并经建设单位确认后付签约合同价的75%;第四期,通过四方验收后付至签约合同价的90%;第五期,通过市级竣工验收并且缴纳质保金(审计价的3%)后,付至审计价的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人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必须达标),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按照规划实施,不得随意变更,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及资金安全。

3.3拟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如拟派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

3.4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提供原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和投标人出具的除原发包人出具证明的工程外无其他任何在建工程的承诺书,时间均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3.5投标人及拟任项目经理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记录;

3.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7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拟任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及2026年6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清单(含缴费明细,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项目经理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及退休证书或退休证明材料);

3.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9拟任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拟任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额≥600万元的高标准农田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2.施工合同、3.验收证明(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或完工验收的日期为准,三种资料(不限一种资料)只要能载明类似工程的单项合同额即可。如果以上资料载明的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额不一致时,则以业绩高的为准】。

3.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

(1)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3.1至3.10项所需提供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以上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

(3)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随电子投标文件一起上传递交,纸质文件将不作为审查对象。

(4)在评审时如发现造价锁号、MAC码一致,既视为围标串标,并按相关规定处罚。

(5)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招标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人。

(6)图纸获取地址为: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

(7)其他特殊说明事项

1)招标人严禁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2)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3)项目开工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必须按招标人要求履职履约参加考勤,如上述人员不满足考勤要求的,招标人可认定中标单位存在挂靠或非法转包行为,招标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并上报项目主管部门进行信用考核。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拟投标单位于2026年9月29日至2026年10月12日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网站首页右侧点击“投标人”→使用 CA 锁登录系统,点击“交易乙方”→ 点击“招标公告”→点击“农田土地”→找到所投项目→ 点击“下载文件 ”。

注: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与网上投标,CA办理程序及资料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A证书办理点:①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CFCA认证联系人:孙丹丹,联系电话:18994570775;国信CA认证联系人:何银平,联系电话:18952327879;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40085033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30日上午09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逾期未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5.2.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投标人不必抵 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 织,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

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从诚信库中勾选上传)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人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必须达标),且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从诚信库中勾选上传)

拟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从诚信库中勾选上传)。

如拟派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承诺书(格式二),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所需其他材料”。

(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a、b、c、d、e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提供原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和提供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承诺书(格式三),时间均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将承诺书的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和原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所需其他材料”。

投标人及拟任项目经理无拖欠农民

工工资不良记录

申请人提供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出具承诺书(格式一),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所需其他材料”。

企业资质动态监管要求

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核查结果为不合格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合格而其它资质核查结果不合格,不影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

提供拟任项目经理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2026年6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以上材料从诚信库中勾选上传。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见承诺书(格式四)

申请人提供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出具承诺书(格式四),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所需其他材料”。

拟任项目经理类似业绩

拟任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拟任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额≥600万元的高标准农田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2.施工合同、3.验收证明(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或完工验收的日期为准,三种资料(不限一种资料)只要能载明类似工程的单项合同额即可。如果以上资料载明的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额不一致时,则以业绩高的为准】。以上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于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所需其他材料”。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未见联合体即可。

7.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分因素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3.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定标。

投标报价:40分

业绩、项目管理机构、企业信用和标准化等:20分

施工组织设计:40分

2.3.2

(1)

投标报价

(40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为65%、70%、75%;

K1的取值为97%、98%、99%;

Q1、K1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的取值为100%。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说明:

1.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分分值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4.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3.2

(2)

企业类似业绩

(8分)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600万元的高标准农田项目的施工的,有一个得4分,最高得8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2.施工合同;3.验收证明(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或完工验收的日期为准,三种资料(不限一种资料)只要能载明类似工程的单项合同额即可。如果以上资料载明的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额不一致时,则以业绩高的为准】。以上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注:投标人提供符合资审条件的项目经理业绩不得参与企业类似业绩计分。

2.3.2

(3)

拟任项目经理

(6分)

1、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学士学位及以上证书得2分;

2、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4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得2分。

技术负责人

(6分)

1、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得2分;

2、具有水利水电专业学士学位及以上证书得2分;

3、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

2.3.2

(4)

施工组织设计

(40分)

1. 工场布置和其它临时设施(2分):

针对本工程涉及的工场布置和其它临时设施布置方案有针对性且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 施工围堰、降排水及导流(2分):

①有完整的施工围堰设计、施工方案 (填筑、拆除) 、维护方案。措施合理、方案可行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②施工导流方案合理可行,并有完整的、合理的降排水方案及措施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3. 防汛度汛方案(2分) :

防汛度汛方案合理可行,且措施有落实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4. 土方工程(2分):

土方开挖、回填、土方调配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质量有保证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5. 渠道衬砌(3分):

针对本工程涉及的渠道衬砌工程施工方案合理可行,工艺合理、质量有保证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6. 混凝土工程(5分) :

①针对本工程涉及的水工建筑工程 (包括泵站、渡槽、涵闸) 施工方案合理可行,质量有保证得2.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②混凝土道路施工方案可行,质量有保证得2.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7. 启闭机房泵房建筑工程(3分) :

房屋建筑施工方案合理可行,质量保证措施合理、有针对性得3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8. 桥梁工程(3分) :

针对本工程涉及的桥梁工程施工方案合理可行,工艺合理、质量有保证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9. 设备购置与安装(3分) :

①针对本工程涉及的设备购置方案符合设计要求的得1.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②设备安装及质量控制方案合理得1.5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0.进度计划(3分) :

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1.资源配置计划(3分) :

施工设备、劳动力、周转材料等资源配备合理,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保证方案有针对性且合理可行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2. 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3分) :

①工程施工重点、难点分析全面得1.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②应对措施合理可行得1.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3. 安全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3分) :

安全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全面,具体可行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4. 环保、文明施工(3分) :

环境保护措施 (含简易沉淀池、简易环保厕所、洒水降尘、施工围挡、生活垃圾处理、建筑垃圾处理、宣传教育、场地清理消毒、清运污水、施工人员检疫、卫生防疫、生活区灭鼠、蚊、蝇及其他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措施)、文明施工、场地硬化等措施合理可行的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说明:以上评审内容须针对本工程实施内容编制,否则将酌情扣分。其分项评分不得低于该分项评审要点满分的70%,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分项评分为零分。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取所有打分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洪泽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洪泽区浔河路40号

联系人及电话:刘科长  0517-89722936

招标代理机构:中天志远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路尚东国际D717

联系人及电话:王工  17321786788     

10.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淮安市洪泽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17-89722936   

异议渠道:通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提出,并电话告知。

 2026年9月29日

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jpg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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