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新城医院建设项目-科教楼4层实验室装修工程监理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1-440607-2024-0007-05-01
项目名称:佛山市三水区新城医院建设项目-科教楼4层实验室装修工程监理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12月22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6 年1月5日 9 时 30 分
一、答疑内容
1、问题一:《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办法设置(综合评估法)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在近5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交/完)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监理合同金额为 16 万元或以上的 装饰装修 工程监理业绩,每个得 1.5分,最高得3分。”若提供的业绩是外墙装修(幕墙工程)是否认可?
答:外墙装修(幕墙工程)监理业绩属于装饰装修工程监理业绩。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具体以专家评审意见为准。
2、问题二:《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办法设置(综合评估法)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在近5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交/完)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监理合同金额为 16 万元或以上的 装饰装修 工程监理业绩,每个得 1.5分,最高得3分。”若提供的业绩是房屋建筑工程业绩,但该业绩包含了装饰装修工程,能否以房屋建筑工程合同监理费为基数,装饰装修工程监理费按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占整个房屋建筑工程造价的比例计算,若装饰装修工程监理费达到16万或以上便认可该业绩?
答: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能清晰反映装饰装修工程的占比并能计算出装饰装修工程监理费达到16万元或以上的,便认可该业绩。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具体以专家评审意见为准。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2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三水区新城医院 | 代理机构:佛山市安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虹岭路与纵九路交界东南侧 |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康乐路11号202 |
联系人:何先生 | 联系人:李工 |
联系方式:0757-66890237 | 联系方式:0757-87733362 |
2025年12月22日 | 2025年1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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