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 五粮液门户区项目-商业区旗舰店室内装修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五粮液门户区项目(川投资备【2211-511502-04-01-487709】FGQB-024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五粮液酒类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发展产城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五粮液门户区项目(川投资备【2211-511502-04-01-487709】FGQB-024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建设地点:宜宾市翠屏区;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根据装修设计图,商业区旗舰店室内装修工程室内装修面积约2923平方米。 2.3计划工期:项目施工工期为60个日历天。计划于2025年10月开工建设(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完成后监理发出开工令时间为准),2025年12月15日前完工。考虑环保管控影响项目工期因素,由投标人根据宜宾历年环保管控政策进行预判,在投标时综合考虑,对环保管控影响的工期招标人不进行延长。若因自然灾害、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且不可预判性的原因导致工期延期,招标人可对工期进行适当延长,具体完工时间以招标人、中标人共同协商确定的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的施工招标。 2.5主要工作内容:装修施工范围主要包括不限于商业区旗舰店室内1层-3层室内装修、卫生间、室内电梯厅、观景露台、盖板桥吊顶、外立面装饰等。工作内容包含且不限于楼地面装饰、墙柱面装饰、门头飘带装饰、定制展柜、新建隔断隔墙、拆改加固(含部分主体结构)、新建旋转楼梯、天棚工程、油漆涂料、二次机电改造、二次消防系统改造、强弱电系统、暖通系统、给排水系统及末端装饰等施工作业及措施,还需满足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内容以及需完成商业区旗舰店开荒保洁等工作。并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施工用水、用电、总包配合费,同时需配合五粮液公司展陈单位提供条件(包含且不限于配合展陈单位造成的材料搬运、成品保护、装饰拆除及恢复、水电接驳、提供材料运输通道等)以及招标人安排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7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及以上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1个合同金额在27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装饰装修施工业绩 。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建筑工程专业 (注册专业)一级(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项目可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联合体单位承担的业务范围需在投标人资质范围内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个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9-19 00:00 至 2025-09-24 00: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EF%BC%89%EF%BC%8C%E5%87%AD%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92%8C%E5%AF%86%E7%A0%81%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8F%8A%E5%85%B6%E5%AE%83%E6%8B%9B%E6%A0%87%E8%B5%84%E6%96%99%EF%BC%88%E5%90%AB%E6%8B%9B%E6%A0%87%E7%94%B5%E5%AD%90%E6%8A%80%E6%9C%AF%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A0%BC%E5%BC%8F%E4%B8%BA*.ZBJ%E3%80%81%E6%8B%9B%E6%A0%87%E7%94%B5%E5%AD%90%E5%95%86%E5%8A%A1%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A0%BC%E5%BC%8F%E4%B8%BA*.ZBS%E3%80%81%E5%9B%BE%E7%BA%B8%EF%BC%89%E3%80%82%E5%8F%A6%EF%BC%8C%E5%8F%AF%E9%80%9A%E8%BF%87%E6%9C%AC%E9%A1%B9%E7%9B%AE%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9%99%84%E4%BB%B6%EF%BC%8C%E5%85%8D%E8%B4%B9%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10-09 09:00。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