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524202500008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宁县2025年轮作、油菜生产项目油菜肥料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2-16 10:00:00,更正为:2025-12-29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12-16 10:00:00,更正为:2025-12-29 10:00:00。
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6.符合GB38400-2019和GB/T15063-2020标准;8.总镉≤10 mg/kg;9.总汞≤5 mg/kg;10.总砷≤50 mg/kg;11.总铅≤200 mg/kg;12.总铬≤500 mg/kg;13.总铊≤2.5 mg/kg。注:★1.以上1-4项参数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时提供具有CMA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予以核查(单独提供承诺函)。2.以上5-13项参数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是指检测报告或产品宣传彩页或产品说明书等)。★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与响应产品一致的“复合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肥料登记证或备案证明”,更正为“★6.符合GB38400-2019和GB/T15063-2020标准;★8.总镉≤10 mg/kg;★9.总汞≤5 mg/kg;★10.总砷≤50 mg/kg;★11.总铅≤200 mg/kg;★12.总铬≤500 mg/kg;★13.总铊≤2.5 mg/kg。★注:1.以上1-4,6,8-13项参数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时提供具有CMA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予以核查(单独提供承诺函)。2.以上5,7项参数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是指检测报告或产品宣传彩页或产品说明书等)。3.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与响应产品一致的“复合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肥料登记证或备案证明。”
第五章 评标办法5.4.2.评标细则及标准业绩“供应商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的肥料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6分。 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电子章。”更正为“供应商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的成功履约的肥料类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6分。注: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电子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监督部门:长宁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4622067,地址:宜宾市长宁县竹都大道二段2号。
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宁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宜宾市长宁县长宁镇竹海路三段24号
联系方式:178822703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众诚国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长宁镇东山江长路外侧竹海温州商城A5号
联系方式:0831-46261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老师
电话:0831-4626177
四川众诚国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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