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经嵊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于2025年12月31日上午10时00分,以网上拍卖方式公开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地块 名称 | 土地 坐落 | 土地 面积 (㎡) | 土地 用途 | 产业 要求 | 投资强度(万元/亩) | 土地产出 (万元/亩) | 土地税收 (万元/亩) | 单位能耗增加值 (万元/吨标煤) | 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 | R&D经费支出与营业收入之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建设 期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 率 | ||||||||||||||||
1 | 嵊自然资规条〔2025〕第62号 | 嵊州市崇仁镇上禾农业有限公司西侧工业地块 | 3268 | 工业 | 农副食品加工业 | ≥ 216.2 | ≥ 240 | ≥ 7.2 | ≥ 1.6 | ≥353.93 | ≥ 0.8 | 1.50-2.50(地上:1.50-2.00 地下:0-0.50) | 40% | 10%-20% | 50 | 2 | 159 | 48 |
注:地块的详细规划要求以《土地使用规划条件》为准,土地成交后的总价款只包含土地出让金。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条件
地块竞买人资格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报名开始日前仍欠交土地出让金及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单独申请竞买的,如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在申请报名时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新公司的出资构成,且竞得人在新注册公司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联合申请竞买的,报名时竞买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联合竞买各方的信息和各方的出资比例,土地成交后,新设立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与申请竞买时填报内容相一致。
欠缴土地出让价款者不得申请参加本次竞买。
三、竞买申请人数字证书办理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竞买申请人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具体办理流程详见交易平台提供的操作手册、操作指南。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须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已持有数字证书的竞买申请人,无需重新办理;如数字证书过期的,需办理延期手续。
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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