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工程概况: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场地平整工程结算审核;
2.采购人:①业主单位: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②代建单位:华榕(集团)有限公司;
3.工程地点: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侯官大道1号;
4.工程内容:土地平整及土方回填;
5.本次结算审核需求:需第三方单位对工程结算进行独立审核,确保工程量、单价、费用的合规性与准确性。
二、采购方式及内容
1.数量:选取1家第三方工程结算审核单位。
2.最高限价:7.95万元(工程送审价为1894.91万元,计费标准参照《关于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闽招协〔2021〕32号)“附件2: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价 7.工程结算编制,计费基数为结算价,费率采用梯度收费方式,分别为4.8‰(500万元以下)、4.3‰(500-1000万元)、3.8‰(1000-5000万元)”,即500万元*0.0048+500万元*0.0043+894.91万元*0.0038=7.95万元)。
3.采购方式及评标方式:采用公开询价采购方式,采取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
4.公示方式:在华榕(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官方网站发布询价公告,公示期5个工作日。
5.主要服务内容为:
(1)按《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查制评审业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对场地平整工程结算进行全面审核;
(2)出具结算审核报告,提出审核意见及调整建议;
(3)配合采购人完成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相关审查流程。
三、供应商资质等相关要求
1.报价人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服务能力和信用良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报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网站截图。
3.具有2项及以上送审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类似土地平整或市政工程结算审核经验(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4.项目团队需包含建筑工程类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提供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报价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为该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报价文件要求
1.报价单位按“三、供应商资质等相关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供报价文件。所有文件均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起止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6月4日下午17时(北京时间),以实际送达时间为准(地址:福州市群众路97号华榕大厦),所有报价文件材料必须密封送达(密封处须加盖公章),未按此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五、签订合同
签订合同:在通知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六、评标流程
1.询价小组由华榕运输公司,华榕(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综合办公室、财务部及运营部各派一人,共 5 人组成,在公司纪检监督下对报价文件进行审阅,有效报价单位满3家及以上,以最低报价中选,遇报价相同则由抽签产生,若报价单位不满3家则重新采购。
2.报价文件由询价评审小组 2 名成员一同接收,逾期
送达无效。
3.询价结果经华榕集团领导审批并公示 3 日内向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报批,待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核实无误后向中选单位发出中选通知。
4.中选单位在收到中选通知后,应立即组织人员与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及我司签订三方采购合同,并同步开展相关工作。
七、验收及费用支付
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服务内容并提交审核报告,经验收合格(福州市财审中心完成收件)后支付中标价50%,福州市财审中心出具财审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中选单位需提供正规发票。费用由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支付。
八、联系方式
福州市台江区群众东路97号华榕大厦,联系人:谢佩东,联系电话:18065180863。
华榕(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