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利通区汉渠灌域高标准农田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施工1-3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忠市利通区汉渠灌域高标准农田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己由吴忠市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吴忠市利通区汉渠灌域高标准农田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吴利发改审发【2025】9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利通区水利服务和河湖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不足部分由区财政配套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吴忠市利通区水利服务和河湖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1-3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利通区辖区
2.2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区涵盖利通区高闸镇、金银滩镇、马莲渠乡、郭家桥乡、金积镇,涉及灌溉面积2.88万亩。支、斗渠设计流量0.11~1.47立方米每秒,灌溉泵站设计流量0.11~0.64立方米每秒。
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砌护支渠20条,总长26.16千米;改造砌护斗渠10条,总长11.17千米;改造渠系建筑物共1048座,其中:节制闸95座,斗口80座,农口325座,渡槽12座,桥涵536座;改造灌溉泵站6座,安装水泵10台,配套电机10台;配套安装泵站自动化设备。
2.3计划工期:166日历天(2025年12月16日至2026年5月30日,2026年4月25日之前具备通水条件)
2.4招标范围:改造24条支斗渠及配套建筑物。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3个施工标段,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吴忠市利通区汉渠灌域高标准农田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施工1标段):改造9条支斗渠及配套建筑物。
吴忠市利通区汉渠灌域高标准农田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施工2标段):改造8条支斗渠及配套建筑物。
吴忠市利通区汉渠灌域高标准农田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施工3标段):改造7条支斗渠及配套建筑物。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施工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任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及注册证(证书上工作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并具备由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5日至2025年11月21日(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①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②保函(保单)形式: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金融服务系统”缴纳电子保函(保单)。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 ”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在本项目发布媒介以公告形式发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其它:(1)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7188588 咨询。
(2)本项目依托电子交易系统依法开展招投标交易活动,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1875711,0951-6891120。
5.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不见面)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施工1标段至3标段:2025年12月8日09时00分
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在开标时间进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 ”在线参加开标活动。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免缴投标保证金。(依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免缴投标保证金)。
6.2 履约保证金:施工标段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2 %。(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吴忠市利通区水务局,联系电话:0953-652161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吴忠市利通区水利服务和河湖管理中心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古城路205号
联系人:马林祥
电话:0953-6521629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富康商务中心12楼1209号
联系人:杜亚宁
电话:15595335558
2025年11月15日
[A6403000141100186001003]吴忠市利通区汉渠灌域高标准农田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施工3标段).NXZF
[A6403000141100186001001]吴忠市利通区汉渠灌域高标准农田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施工1标段).NXZF
[A6403000141100186001002]吴忠市利通区汉渠灌域高标准农田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施工2标段).NXZF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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