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龙凤区北部小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SJ0507G2510280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市龙凤区北部小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大庆市龙凤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发[2024]356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区政府匹配,申请一般债等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龙凤区房产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大庆市龙凤区北部小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项目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大庆市龙凤区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改造DN50-DN500给水管线37.11公里,更换DN50-DN300阀口399个,阀井16座,新建二次供水泵站一座,增加无负压泵站3座。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 计划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具体按照业主时间要求完成本项目设计服务,并满足审查要求,以合同约定为准)。
2.6项目总投资:3687.43万元
2.7 建设资金来源: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区政府匹配,申请一般债等多渠道筹措。资金情况已落实。
2.8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及其他后续相关的技术服务等,并提交成果文件。主要包括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初步设计评审及施工图审查、概(预)算与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阶段现场配合服务及相关技术服务工作;竣工验收阶段竣工图复核等相关技术服务工作。发包人在实施过程中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有权增减部分及内容,承包人不能拒绝执行。
2.9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10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46%(勘察设计费取费基数为龙凤区发展和改革局下达的该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核准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具备以下条件: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应当具备:
(1)工程勘察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
(2)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
(3)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
(4)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投标人已为其连续缴纳3个月(2025年08月-2025年10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投标时提供承诺,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退休人员,须在承诺中说明。
注:项目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
3.3信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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