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自然资告字〔2025〕03号
经永善县人民政府批准,永善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受永善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相关规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永善县WZ2023-2号 | 宗地 总面积 | 597.15㎡ | 宗地坐落 | 永善县伍寨乡伍寨社区彭家寨子居民小组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0.5<> | 建筑密度 | 20%<> | |
绿化率 | ≥20% | 土地用途明细 | 商务金融用地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5316225BA0057 | |
现状土地条件 | 现状移交 | |||||
保证金 | 20万元 | 起叫价 | 99.662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次 | |
拍卖开始 时间 | 2025年6月9日10:00 | |||||
备注 | 起叫价99.662万元,其中:地上建筑物47.862万元、土地出让价款51.8万元。 | |||||
二、报名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应满足的其他条件:
(一)同一竞买申请人同一宗地只能提交一次竞买申请(同一法定代表人视为同一名竞买申请人,申请人网上报名与交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一致);
(二)凡存在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囤地炒地、不严格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反土地出让相关规定或有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与竞买;
(三)凡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禁止参与竞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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