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生态修复项目施工/ 标段
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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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补遗,根据招标文件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项投标文件份数中(1)点“投标人应提供一份格式正确、内容完整、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成都市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2017版)”制作,并通过CA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存储为扩展名为CDT的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包含CJZ格式的投标数据文件)。”。现修改为:投标人应提供一份格式正确、内容完整、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成都市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2017版)”制作,并通过CA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存储为扩展名为CDT的文件。
2、原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现修改为:“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 崇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