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市西水泉调水工程(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泉市西水泉调水工程已由平泉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平数政招核决字202501-2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平泉市水务局,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平泉市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承德创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打水源井4眼,配套6眼,铺设各水源井至汇流井段管道1.5km,铺设桩号0+000-12+500的输水管道2*12.5km,架设高压输电线路1.8km,安装变压器2台,安装水源地自动控制设备、电气设施等。
??2.2招标范围:全部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的施工
建设地点:平泉市境内 计划工期:12.5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15日,完工时间2026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技术负责人应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以上资格。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本项目的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3.1.5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规定,招标人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结果未被列入禁止参加投标活动不良记录。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5-11-17
09:00至2025-11-24
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2-08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隐藏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名称:平泉市水务局;地址:平泉市平泉镇滨河路;联系人:张 颖;电话:0314-6027820;招标代理机构:承德创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地址:平泉市平泉镇胜利街村;联系人:徐宝芳;电话:0314-5018871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平泉市水务局
电话:
0314-6027820
电子邮箱:
pqswjjg@163.com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4.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平泉市水务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承德创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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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平泉市
| 地址: | 平泉市平泉镇胜利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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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067500
| 邮编: | 067500
|
| 联系人: |
张颖
| 联系人: | 徐宝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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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0314-6027820
| 电话: | 0314-5018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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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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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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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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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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