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县城市更新育才片区改造(回迁安置)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沁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沁县城市更新育才片区改造(回迁安置)项目(招标编号:1404302026091800 07-03)已由沁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沁发改科技审发【2026】31号、沁发改科技审发 【2026】3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西沁州产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通过申 请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以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沁县城市更新育才片区改造(回迁安置)项目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山西省长治市沁县育才片区,育才街南侧,分为东、西两个 地块。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73313.0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0636 .9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2073.6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8563.39平方米。项目主要 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住宅楼14栋、独立商业楼3栋以及门房、换热站等。住宅建筑面积124288 .23平方米,配套用房1894.62平方米,设备及附属用房1150.80平方米,商业及商业网点建 筑面积24371.21平方米,地库地上建筑面积368.74平方米,地下人防面积9547.24平方米, 非人防面积9016.15平方米,配套小区内硬化、绿化、给排水管网、热力管网、供电管网、 供气管网、围墙等。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从施工图设计开始到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 ,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按一个标段 组织招标。 2.5工期:31个月 2.6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 部门的有关规定。 (2)采购的材料、货物、设备等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规范 , 符合国家强制性采购要求。 (3)施工质量标准:合格,按照国家现行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 3.1.1 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其以 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其以上资 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 的投标; 3.3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注 册执业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 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 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 ②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 合格证书(B证),注册执业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 ③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执业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 ④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者兼任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与施 工项目经理不得为同一人。 3.4 具有第三方出具的2025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基本 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最后一次缴纳社保凭证及个人 参保缴费证明(须包含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班子成员,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正规社 保凭证和参保缴费证明为准);(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完税凭证(增值税或企业所得 税),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零申报报表或零申报 声明函并加盖公章;(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7投标人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https ://[链接])查询页面截图(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链接])查询页面截图(未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8 投标人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自行查询的无行贿罪查询结果截图 (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9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平台中被列入黑名单等不良信用记 录,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10.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 责任,各方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各方义务; 3.10.2 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综合管 理和组织实施。 3.10.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 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此有关联合体的 投标将被拒绝; 3.10.4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 担连带责任。 3.1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6年09月18日至2026年10月26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6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 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在线提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6日09时30分 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 (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下载中心-《建设工程远程开标用户手册》,投标人在开标前 需准备好 CA 锁,以确保网络环境良好及电脑运行正常等相关工作,保证远程开标会议的顺利 进行。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 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 1.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https:/ / [链接].cn/) 2.纸质方式提出 接受异议单位:山西沁州产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曹先生 电 邮 话:0355-5502111 九、其他公示内容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 •长治市)上发布。 2.本项目采用“暗标盲评+远程异地评标” 十、监督单位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 址:沁县行政集中办公区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55-7023904 电子邮件:qxcjsg@[链接]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沁州产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址:长治市沁县沁州南路 8号 联 系 人:曹先生 地 电 话:0355-5502111 电子邮件:sxqzcrtz@[链接]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众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长治市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老顶山物流园清控太行云谷33栋 1号 房 联 系 人:郝女士 联系方式:0355-7469666 邮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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