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SFZX-2025-018
二、合同名称:消防系统维护
三、项目编号:HXZK2025ZC0328002
四、项目名称:消防系统维护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
地址:陕西省未央区凤城十一路东段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208号。
联系方式:029-86531251
供应商(乙方):陕西博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科技二路龙记观澜山第3幢1单元9层905
联系方式:029-6336369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消防系统维护 | 1(项) | ¥250,000.00 | ¥250,000.00 | 服务依据:符合《消防法》、《陕西省消防条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120号令)、《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36号)、《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5201-2010)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以及其它现行的消防服务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服务对象:对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主楼、附楼和院落以下消防设施进行保养、检测、维修,开展隐患排查。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烟感、温感探测器、消防端子箱、控制主机、火灾报警控制器、通讯控制柜、警铃、事故广播、备用电源等涉及消防报警系统的所有设施设备。 2.水灭火系统:消防水炮、消防泵、喷淋泵、增压泵、喷淋头、室内外消火栓、各种阀门、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池、屋顶水箱、压力开关、管网等涉及消防水系统的所有设施设备。3.防排烟系统:正压风机、新风机、排烟风机、排风阀、电控箱等涉及所有防排烟设施设备。4.气体灭火系统:喷嘴外观、储存容器、高压软管、集流管、阀驱动装置、管网与喷嘴等系统部件外观和控制设备等涉及气体灭火系统的所有设施设备。5.应急照明灯、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气体灭火钢瓶。6.防火卷帘门、防火门及其他一切消防设施。服务要求:1.服务单位应熟悉中心消防设施和消防水源的现状。服务单位进行所有消防联动试验时,要经中心管理部门同意后实施,不能影响正常工作。2.服务单位所派维保人员应熟悉消防工程中系统的工作原理及操作方法,要具有上岗资质,持证上岗。3.服务单位应针对中心实际,建立 维保管理制度。4.服务单位每周工作时间外确保随叫随到,接到中心管理部门维修电话2小时内赶到现场,保证设备当天正常运行。系统维修时,如需断水断电,应向中心管理部门报告,取得同意并派人现场监督,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后方能动工。5.提供24小时应急处理服务,突发性较大故障30分钟内到达故障现场;一般故障一报修后,2小时内赶到故障现场,一般故障应该立即排除,严重故障应该在24小时内修复,修复前服务单位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技术人员不得离开现场。6.人员及技术要求。根据中心实际,配备足够满足要求的技术人员及足够的设备;维保检测过程中,正确使用各种操作工具,确保维保检测施工人员和中心相关人员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必须设置必要的防护和警示标志。高空施工必需配戴安全帽及安全带;服务单位所提供的辅助材料及免费提供的备品、备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
合同金额:2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8月01日至2026年07月31日
履约地点: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208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7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
2025年0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