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市中区危旧房改造项目——一批次(项目名称)设计内江市市中区危旧房改造项目——一批次设计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内江市市中区危旧房改造项目——一批次(项目名称)已由内江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内市区发改【2025】11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江鑫隆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专项债券资金和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内江鑫隆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内江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内市区发改【2025】24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佳信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内江市市中区城东街道、乐贤街道;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项目涉及市中区2个街道,共8栋建筑,268户居民,总改造面积18760平方米,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建筑结构加固、门窗更换、屋面防水、外墙拆除与修复等并改造部分配套附属设施;
2.3项目投资估算:建安投资4409.79万元;
2.4设计服务期限:4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范围内及相关附属工程所有建设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配合工作)及施工配合后续相关服务等工作;
2.6标段划分:设计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①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独立法人;②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业绩要求:
□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范围和标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1-08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内江市(州))(网址:http://***/%EF%BC%89%E2%80%94%E2%80%9C%E7%99%BB%E5%BD%95%E2%80%9D%E2%80%94%E2%80%9C%E5%86%85%E6%B1%9F%E5%B8%82%E5%B7%A5%E7%A8%8B%E5%BB%BA%E8%AE%BE%E4%BA%A4%E6%98%93%E7%B3%BB%E7%BB%9F%E2%80%9D%EF%BC%8C%E9%80%9A%E8%BF%87%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85%8D%E8%B4%B9%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8%B5%84%E6%96%99%EF%BC%88%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1%E6%8A%80%E6%9C%AF%E8%B5%84%E6%96%99%E7%AD%89%EF%BC%89%E3%80%82%3C/p%3E%3Cp%3E 5.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2-02 09:3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内江)》(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江鑫隆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江市市中区南环路西二巷9号
邮 编:/
联 系 人:姜先生
电 话:0832-2172807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中佳信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2栋11层8号
邮 编:/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28-85582868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9.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 内江市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电话: | 0832-2279115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地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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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流程图
2025-11-07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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