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淇滨招标采购-2025-16 |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鹤壁市淇滨区第一中学等6所学校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 ||||||||||||
3、首次公告日期(结果公告日期):2025年09月17日 | ||||||||||||
二、更正信息 | ||||||||||||
1、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 ||||||||||||
2、更正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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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中标结果发布后,招标人可随时实地考察,投标人能满足学校的供应要求,实际情况如达不到供应要求,取消中标资格”。 考察结论:鹤壁市颂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流程规范、质量管控严格、物流配送体系完善,符合学校大宗食材项目招标要求,6所学校一致同意确定鹤壁市颂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中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变更为鹤壁市颂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
3、更正日期:2025年09月25日17时50分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专家评审结果信息告知: 第一中标候选人:大橙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报价:93 %, 得分:84.57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康尔琪实业有限公司 报价:90 %, 得分:83.87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鹤壁市颂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报价:93 %, 得分:83.55分; 1.采购人依法确定推荐第三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2.投标供应商有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意向的,请登录鹤壁市政府采购网进行融资意向登记,或者在通知公告栏目中查询融资渠道及联系方式。 3.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由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将不再受理。 4.本次更正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鹤壁市淇滨区第一中学 | ||||||||||||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 | ||||||||||||
联系人:程先生 | ||||||||||||
联系方式:0392-336690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省江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建业森林半岛15号楼2单元 | ||||||||||||
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0392-3886255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程先生 | ||||||||||||
联系方式:0392-33669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