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6-210113-00310
二 、 项目名称:沈北新区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北新区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供应商名称:辽宁景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花园东路40号7层
中标(成交)金额:25,900(元)
评审总得分:9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北新区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服务类
名称:沈北新区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C21050000土地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沈北新区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服务要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采购说明: 项目名称:沈北新区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服务地点:沈北新区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需求:为满足沈北新区征地组卷需要,保障各项目顺利落地,涉及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需委托第三方对本区域2027年内征地约20个项目进行社会风险评估。2.服务期限:拟定三年,一年一签,合同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最多续签2次,且如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与上级政策、文件要求相冲突,则当年服务期满后合同终止,依据最新政策执行。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规范和标准,并通过相应主管部门的审批通过。 评估报告深度要求:成果需经备案单位备案完成并出具备案证明材料。 成果文件份数及电子版:成果文件需要纸质版、电子版(PDF)各一套。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主席令〔2019〕第 32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21〕第 743 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 号); 《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辽宁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发改投资〔2015〕897 号); 《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 《辽宁省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若干措施》(辽委办发〔2022〕19号); 《沈阳市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实施办法》(沈委办发〔2023〕1 号)等。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所提交的成果应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要求及合同约定。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项目采购,采购项目交付时间为按采购单位所需技术服务时限提供,项目实施地点在沈阳市沈北新区行政区域。(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采购标的需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要求及合同约定。满足甲方要求。
服务时间:拟定三年,一年一签,合同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最多续签2次,且如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与上级政策、文件要求相冲突,则当年服务期满后合同终止,依据最新政策执行。
服务标准:采购标的需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要求及合同约定。满足甲方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可越、孟智彧、李英杰(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北新区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的收取以预算金额为基准按年度进行计算。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7,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第二名 辽宁博荣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得分90.92分 第三名 辽宁禹盛生态环境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得分88.77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北分局
地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
联系方式:024-880873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9号先锋大厦605
联系方式: 024-235337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丹
电 话: 024-23533741
十、附件
采购文件:服务类-竞争性磋商[链接]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北新区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供应商名称:辽宁景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