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一期项目二标段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
HBYG-2025-013
1.招标条件
保定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一期项目
已由
保定市清苑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保清发改审批【
2025】项目 134 号
批准建
设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国有资金占比
100%
,
财政资金占比
100%
。
建设单位为
河北
清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招标人为
河北清开启创国控集团有限公司
,
委托代理机构为
河北禹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
,
现对该项目的
二标段
工程监
理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
106679.94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
估算价
50442.53
万元
。
建设规模:
站前市政广场设计范围为规划发展西路西延路以北、保定南站站房以南、规划经五路以东、规划经二路以西的围合区域,主要由市政广场、城市公交车场站、出租车场站、网约车及社会车辆停车场、场站综合楼组成,广场占地总面积约
16.71万平方米;在站房站前落客平台外设置一条高架落客匝道,匝道全长1289.89米;新建周边三条道路分别为发展西路、规划经二路与规划经五路,其中发展西路全长2009米,规划经二路全长519米,规划经五路全长523米;并建设其他配套设施。
本次招标为二标段
:主要由站前广场及附属设施组成。其中包括出租车停车场及调度中心、社会车及网约车停车场及服务中心、公交场站及调度中心及其他配套设施。
2.2本次招标范围
:
本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具体包括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修复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
?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140.22
万元。
2.3计划监理服务期:
□
个日历天
,
从
年
月
日起
,
至
年
月
日止。
□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
个日历天。
2.4其他
:
监理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质量标准: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
照
,
并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监理综合资质或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
及以上
资质;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
,
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3.3自
年
月
日以来
(
□
承接过
/
□
完成过)
至
/
业绩
(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
招标规模
)
;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
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2025年01月0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
项目监理机构应具备各专业相应监理工作能力及经验的人员配备,具体人员配备应符合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冀建质安函〔2023〕528 号通知文件中的标准要求。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5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
师资格
;
□
3.6自
年
月
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
(□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
招标规模
);
3.7本次招标(□允许/
?
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
□允许的
,
应满
足下列要求:
3.7.1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
□3.7.2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
/
;
3.8
/
。
(三)其他
3.9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
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的信息为准
);
3.10
(
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
2)近三年(2022年
9
月
1日以来)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答疑、澄清文件
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s://***/hbggfwpt/%EF%BC%89%3Cp%3E
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
2025年
10
月
29
日
09时00分至2025年
11
月
4
日
17时00分
;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
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
,
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
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
下同)为:
2025
年
11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
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s://***/hbggfwpt/%EF%BC%89%3Cp%3E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其他:
。
5.3逾期递交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
,
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s://***/hbggfwpt/%EF%BC%89%3Cp%3E
向
河北禹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提出
,
联系人:
毕浩翔
,
联系电话:
0312-8026888
。
8.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保定市清苑区招投标服务中心
电话:
0312-5800609
电子邮箱:
/
9.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
“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
2023
】
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本次招标采用“双盲”评审,(
1
)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
2
)“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评标委 员会按要求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
3
)此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项目,即采用:专家“盲抽”、副场“盲定”、异地专家“盲评”的方式。(
4
)异议受理人:河北清开启创国控集团有限公司,异议受理联系方式:
0312-5806555
。(
5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本项目使用的第三方平台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https://***/hbggfwpt/%3Cp%3E ),依据《价格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14
部委
39
号令
))
第十九条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的通知》
(
发改法规
[2014]1925
号
)
第一条第三款的要求,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收取平台使用费。收费主体为本项目潜在投标人
/
供应商。收费标准:
0
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
:
河北清开启创国控集团有限公司
,
通讯地址
:
保定市清苑区乐凯南大街
5006号
联系人
:
周朝南
,
联系电
话
:
0312-5806555
,
电子邮箱:
/
。
10.2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禹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通讯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向阳南大街
1166号201室
;
项目负责人:
毕浩翔
,
联系电话
:
0312-8026888
;
联系人
:
毕浩翔
,
联系电话
:
0312-8026888
,
13303027893
,
电子邮箱:
hebeiyuguan@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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