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交通运输局的永顺县灵溪镇富坪社区浦口组新建桥梁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项目概况
永顺县灵溪镇富坪社区浦口组新建桥梁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 ·湖南政府采购网》([链接])、《 湘 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链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09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采购项目编号:CGXM2026433127000015
2、采购项目名称:永顺县灵溪镇富坪社区浦口组新建桥梁项目
3、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6)433127000015-1
4、合同履行期限:永顺县灵溪镇富坪社区浦口组新建桥梁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自开工之日起);
5、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 包名称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数量 |
|---|---|---|---|---|---|
| 永顺县灵溪镇富坪社区浦口组新建桥梁项目 | 3671162.00 | 3671162.00 | 永顺县灵溪镇富坪社区浦口组新建桥梁项目 | 主要建设规模为拆除原有老桥,在原址下游约20m处新建6X20m简支空心板梁桥的方案,全长126m,为大桥工程,桥梁下部结构桥台采用重力式桥台、扩大基础,桥墩采用双柱式墩,桩基础桥梁标准宽度:净5.0+2X0.5防撞护栏m=6.0m;设计荷载为公路-II级,设计洪水频率为1/50,桥梁接线起点与G209国道平交桩号K2575+300,终点与现有通村水泥路顺接。 | 1 |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名称:永顺县灵溪镇富坪社区浦口组新建桥梁项目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及福利性单位)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名称:永顺县灵溪镇富坪社区浦口组新建桥梁项目
特定资格条件: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1、时间: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1月3日,每天上午9:00:00 至12:00: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国 ·湖南政府采购网》([链接])、《 湘 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链接])
3、方式:线上获取
4、售价:0元
1、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线上递交
1、开启时间:2026年11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链接])发布。公告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本公告选项:☑ 表示选择,☐ 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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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人信息 名称:永顺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永顺县校场路12号 联系人:张彪 联系电话:15907436542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南兆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街道芙蓉北路159号922房 联系人:龚小翱、黄杰霜 联系电话:18673739939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彪 电话:15907436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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