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投标}云南省曲靖区域医疗中心食堂合作经营项目(招标编号:泽瑞:2026-QJ-002号)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曲靖市,市辖区一、招标条件本云南省曲靖区域医疗中心食堂合作经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曲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本项目服务区域覆盖云南省曲靖区域医疗中心A、B、C、D四个区范围内共6个 食堂(含体检中心),设立患者、职工、体检、清真等餐厅,满足多样化需求;食堂总面积 约11553.3m²;厨房主要设备及餐厅家具等已采购完成(不包含厨房杂件及低值易耗品等)。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云南省曲靖区域医疗中心食堂合作经营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云南省曲靖区域医疗中心食堂合作经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的企业 信用报告;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利润表)或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 有者权益变动表)注:如有新成立或因合并、分立的新企业未满一年的,提供登记注册或变更后至今(递交投 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公司财务报表。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税务局 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等,社会保险 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等。注:依法享有免税、免缴优惠政策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提供同意使用招标人收银设备或开放订单支付渠道、账单,营业订单数据等数据互联互通承诺书。6.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 费人员名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企业 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评审工作开始后,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后提交评标委员 会)。;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23日09时00分到2026年01月29日17时30分获取方式1.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购买。2.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时, 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电汇 凭证或网银转账凭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并在邮件中注明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重要信息。招标文件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14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02月14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曲靖市七、其他二、招标范围2.1招标编号:泽瑞:2026-QJ-002号2.2招标内容本项目服务区域覆盖云南省曲靖区域医疗中心A、B、C、D四个区范围内共6个食堂(含体检中心),设立患者、职工、体检、清真等餐厅,满足多样化需求;食堂总面 积约11553.3m';厨房主要设备及餐厅家具等已采购完成(不包含厨房杂件及低值易耗品等) 其中第一部分包含A区2号楼2层职工、清真、营养餐厅;B区1号楼1层职工、营养餐厅;C区1号楼1层职工、清真、营养餐厅;C区3号楼18层餐厅;D区1号楼6层职工、营养餐 厅;经营用房使用费比例14%。第二部分包含D区1号楼2层体检餐厅;经营用房使用费比例17%。年度保底营业销售额2000万元(不含体检餐厅)2.3年度经营权使用费计算公式:(1)经营权使用费比例=经营用房使用费比例+投标报价比例。(2)年度经营权使用费=年度营业销售额×经营权使用费比例。(注:若年度营业销售额未 达到年度保底营业销售额时,按照年度保底营业销售额(2000.00万元,不含体检餐厅)计 算经营权使用费;若年度营业销售额超过年度保底营业销售额时,按照实际年度营业销售额 计算经营权使用费注:1.经营用房使用费比例为固定费率(非竞争性条款),投标报价时不得浮动调整。2.年度保底营业销售额自次年起每年按照3%增长。3.若投标人实际经营效果或考核结果不达招标人预期,招标人有权重新招选服务合作方或自 主经营。投标人不得干扰招标人的重新招选或自主经营行为,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 同。2.4合同期限: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将对中标人的上一年度服 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签订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2.5经营范围:(1)按照国家及餐饮食品行业相关规定,为医患提供安全可靠的餐饮服务; (2)食堂的日常运营管理,包括食品采购、加工制作、餐具清洗消毒、餐厅环境卫生等(3) 食堂工作人员的招聘、培训、管理和考核,确保工作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遵守食品 安全和服务规范;(4)食堂的安全管理,包括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人员安全等,确保食 堂的经营活动安全有序;(5)对食堂场所、办公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2.6工作内容及服务标准:2.6.1合作方主要工作内容:(1)服务合作方按照约定在市城镇投提供的经营场所内提供餐饮服务,负责提供餐饮服务 人员招聘录用和培训、食堂零星设备及耗材采购。(2)负责食堂的日常运营及相关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原(物)料采购、水电气、人工、厨房杂件、物业分摊、运营费用、保险、易耗品、税金等费用。2.6.2合作方主要服务标准:(1)切实解决膳食保障问题,提升患者和职工的就餐体验,组织开展多种服务项目,包括 为医护职工提供包房订餐服务、会务餐、职工自助餐、体检餐、为患者提供小碗菜自选餐、 特色小吃等,同时配套提供农特产品、公司研发品牌产品和半成品菜,满足多样化的饮食需 求。按招标人要求适时开设24小时档口,全天候保障医护及患者的餐饮需求。(2)在经营管理工程中坚持以“安全第一、规范管理、优质服务、科学营养”为服务宗旨。严格遵守以下服务标准“8S”标准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节约、学习;“6T” 标准:“六个天天要做到”,即天天处理、天天整合、天天清扫、天天规范、天天检查、天 天改进;“4D”标准:整理到位、责任到位、培训到位、执行到位。2.7其他要求:(1)经营用房使用方不得将配套用房出借、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不得利用使用配套用房进 行损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的活动。(2)经营用房使用方对配套用房进行装修改造,须取得招标人同意后方可进行。(3)不得用于易燃易爆的经营活动,所从事的经营活动必须符合环境、卫生、安全等相关 法律法规要求。(4)依法经营、证件齐全、按章交税,使用用途符合地方相关执法部门的管理、检查和监 督。(5)合同期限到期后,如因国家、地方或招标人相关政策规划不再对外承租时,原使用方 在该配套用房内的装修改造,招标人不予赔付。
联系人:陈先生手 机:15790001263邮 箱:czxm7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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