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邓州市2024年第一批农村公路路网改善建设项目(车购税资金)项目已由豫交文【2024】1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邓州市农村公路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锦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邓州市2024年第一批农村公路路网改善建设项目(车购税资金)项目
2.2.项目编号:2025-12-16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建设地点:邓州市境内
2.5.建设规模:本次改建农村公路项目现状为水泥路面或土路。共涉及张楼乡、腰店镇、刘集镇、构林镇、都司镇、九龙镇、文渠镇、小杨营镇、汲滩镇、罗庄镇、赵集镇、张村镇共12个乡镇的农村公路路网改善项目。路线总长34.787公里。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7.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9.保修期5年
2.10.缺陷责任期2年
2.1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总工程师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
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成立时间算起,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河南”网站(https://***/)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6按照最新的信用评价结果,被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的企业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备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市场主体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市场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市场主体库信息原件。市场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市场主体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及CA办理
市场主体库注册及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南阳市实行统一市场主体库,未注册企业请到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市场主体库并将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进行绑定,交易系统支持使用已实现互认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数 据证书。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新版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页面相关引导内容。
4.2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潜在投标人需通过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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