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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州建筑职专新校区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福州市 公开招标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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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建筑职专新校区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已由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榕发改审批[2025]136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福州建筑工程职业中专学校,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建省福州建筑工程职业中专学校,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投资估算或投资概算金额608492000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林浦路东侧屿宅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工程总用地面积38146.00㎡,总建筑面积69114.99㎡,容积率1.50,建筑密度29.99%,绿地率3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实训信息综合楼(建筑面积9023.79㎡),2#体艺楼(建筑面积6406.54㎡,3层篮球场最大单跨跨度40.1m),3#实训楼(建筑面积6361.24㎡),4#实训楼(建筑面积6029.05㎡),5#教学楼(建筑面积3923.76㎡),6#实验实训楼(建筑面积8956.05㎡),7#学生宿舍食堂综合楼(建筑面积9571.78㎡),9#门卫连廊、室外楼梯,地下室(建筑面积15574.15㎡),配套室外运动场地以及室外附属设施等工程,以及历史建筑加固修缮。其中1#实训信息综合楼、3#实训楼、4#实训楼及5#教学楼采用装配式建造。以上内容最终以相关行政部门审核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工程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福州建筑职专新校区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任务。具体包含但不仅限于:施工图设计和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前期手续报批备案服务及竣工验收(包含专项验收)、备案及所有建设资料整理归档并报送城建档案馆存档等所有服务;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工程相关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等;实现对本项目工程质量、进度、费用有效控制,对项目施工安全、合同、信息有效管理等。具体内容如下:

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工程等所有工程施工图设计、所有专业工程深化设计、预制构件的深化设计以及配合设计文件报批、评审等后续服务。其中①建筑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地基及基础、基坑支护及降水、主体结构(含风雨连廊、室外运动场等)、建筑屋面、建筑外立面、装配式预制构件设计、给排水、暖通、电气、人防、消防、弱电工程(含智能化系统)、广播通讯、电梯、防雷、抗震支吊架、标识工程、绿色建筑、节能设计、海绵城市、环保降噪、光伏等所有专业工程设计;②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外墙装饰装修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含室内精装修、二次装修深化设计(含篮球馆、游泳馆、学生食堂、普通教室等)、门窗二次深化设计等)等专业工程设计;③室外及附属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绿化景观、广场、道路、升旗台、座椅、田径场、运动球场、看台旗台、围墙大门、景观电气照明、路灯、充电桩、永久供水、建筑电气、广电有线、通信(三网合一)红线内市政及室外配套管线综合设计、各管线接入建筑涉及的接驳设计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以及初设图纸中所涉及全部内容的深化设计并配合设计文件报批等后续服务。④历史建筑:加固修缮方案及施工图需报名城委审批,直至修改审批通过。

必要时需提供设计驻场服务以及其他与本项目密切相关、必不可少的系统、专业和其他特殊工程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相关的深化设计和所需的专家论证。承担本项目所涉及的技术经济分析、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及相关的专家费等。

应用 BIM技术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在施工阶段将 BIM 技术由设计向深化设计延伸,实施 BIM 场景等招标范围全部设计内容,向发包人提供BIM模型、碰撞报告、相应的报告成果和优化建议。

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前期三通一平及回填、土石方(含清运、场地清障等)、地下障碍物(清障)、管线迁改、征地红线围墙、场地围墙、道路迁改、地基与基础(含桩基础及试桩)、基坑支护及降水、边坡加固、主体工程[含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含精装修工程、二次装修等)等专业工程、门窗工程、人防工程、配套专业用房土建工程、给水系统(包括施工临时用水、生活、消防及景观给水等)、排水系统(含临时排水排污)、暖通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空调及新风系统、通风系统、消防设施系统、人防暖通系统等)、电气工程;动力配电系统;照明配电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雷接地系统;人防电气工程;绿色节能措施等]、消防工程(包含消防给水工程、火灾报警工程、独立消防水池等)、弱电工程(含有线电视系统及三网通通信工程等)、电梯工程(含装修)、智能化系统[包括但不限于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电子巡更系统、一键求助报警系统、校园一卡通系统、电梯五方通话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校园公共广播系统、综合布线、计算机网络系统、智慧多媒体教学系统、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微课堂建设系统、智慧校园平台、计算机教室建设系统、楼宇自控系统、智能照明控制系统、能耗计量管理系统、机房建设工程、图书借阅系统、考场监控系统(预埋管线)、考场听力系统(预埋管线)、精品录播系统(预埋管线)、校园电视台系统(预埋管线)、智能电子班牌系统(预埋管线)等]、室外总体工程(含绿化景观、室外附属建筑、道路及广场铺地、嵌草砖停车场、门卫大门、围墙、景观给排水及照明、室外水电综合管网、污水处理、室外智能化系统、海绵城市、室外给排水工程)、历史建筑加固修缮、预制构件生产(或采购)及安装、标志标识系统工程、抗震支架、环保降噪、节能、绿色建筑、充电桩、永久供水及施工水电、广电有线、通讯(三网合一)、光伏。各管线接入校内(含红线外)及破路开口、外部道路至红线内部的施工便道由总承包单位负责申请、设计及施工,并通过职能部门验收,分包单位需报业主及代建方确认后方可实施。临时工程(临时设施、临水临电(申请办理)、临时施工围墙、大门等)等施工范围内所有建设单位要求的工程、项目验收、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及服务、运行及调试运营期间的各项工作等内容。以及专业配套工程及水电表的申请和过户、施工、备案等一切相关资料及流程的办理工作。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357274773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337942828元,工程建设其他费8350000元,预备费6920000元,施工图设计费暂按:4061945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690;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有)设计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桩基、基坑支护施工图设计和审查;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全套岩土、建筑、结构、水、电、暖通、绿色建筑等专业施工图审查;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全套装修、海绵城市等专项专业施工图审查。施工图预算编制时限:施工图经图审合格或经确认完成后,9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预算编制成果。施工及验收工期要求:100日历天完成支护桩、桩基施工;120日历天内完成地下室主体结构施工;120日历天完成主体结构封顶;140日历天完成主体室内外装饰施工;90日历天完成室外总平(道路、景观绿化等);90日历天单体验收、规划及土地核验、档案归档等专项验收;;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

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设计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

2.7.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争创福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奖,施工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

2.7.3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勘察资质要求(如有):/。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负责人仅允许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如有)的资格要求/。

3.6 本招标项目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承担本招标项目的施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3.7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8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9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0 其他资格要求 :

①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②本招标项目不要求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但要求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有自有或合作的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商(如果构件厂商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人须提供构件厂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部门出具的构件厂商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复印件;如果构件厂商为合作的,投标人须提供构件厂商的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允许一家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多家投标人的混凝土预制构件供应厂商。依据《福州市装配式建筑项目招投标工作意见》(榕建筑〔2020〕35号)文件,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商注册地需在福州市(含福州行政区域所辖区、市、县),且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

③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④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处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

⑤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及定标办法

4.1 资格审查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A类)。

4.3 定标方法: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0-15 09:00:00 至 2025-10-21 17:00: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0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福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1)的方式补足;或(3)银行电子保函形式;或(4)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或(5)电子担保保函形式。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11-13 09:4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根据榕建筑〔2022〕181号规定,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和福州市建筑业龙头企业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5%,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的,其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7.5%;其他中标人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

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现金及银行保函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3〕29号的规定,工程担保及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5〕29号文、闽建筑〔2018〕19号文和闽建筑〔2021〕16号文的规定。履约担保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应由承包人基本账户转出;以银行保函递交的,应由承包人账户所在银行出具,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采用工程担保保函形式递交的,承包人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双方约定,选择具有相应担保能力的工程担保公司,切实保障发包人的合法权益。鼓励承包人选择具备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公司,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递交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履约担保若为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的,承包人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承包单位承担一切后果并处罚如下:①处罚违约金10万元;②重新提供履约担保必须以现金方式提交;③发包人如实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

8.3履约担保期限:

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28日止。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EF%BC%89%E3%80%81%E7%A6%8F%E5%B7%9E%E5%B8%82%E7%94%B5%E5%AD%90%E6%8B%9B%E6%8A%95%E6%A0%87%E4%BA%A4%E6%98%93%E7%B3%BB%E7%BB%9F%EF%BC%88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EF%BC%89%E3%80%81%E7%A6%8F%E5%B7%9E%E5%B8%82%E5%BB%BA%E8%AE%BE%E5%B7%A5%E7%A8%8B%E6%8B%9B%E6%A0%87%E6%8A%95%E6%A0%87%E4%BF%A1%E6%81%AF%E7%BD%91%EF%BC%88https://www.fzztb.org/%EF%BC%89%3C/pre%3E%3C/div%3E%3Cp%3E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福州建筑工程职业中专学校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双湖三路 9 号,邮编:350026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8039803,传真:/

联系人: 汤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502室,邮编:350002

电子邮箱:fjjdzbwb@qq.com

电话:0591-28360898,传真:/

联系人: 谢斗铖、叶立銮、陈超然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

联系电话: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7号楼三层327

联系电话:0591-8782210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规划馆三楼)

联系电话: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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