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晋安区医疗卫生补短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已由 福州市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榕晋发改复〔2023〕17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晋安区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福州市晋安区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州市晋安瑞信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晋安区医疗卫生补短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 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
2.3 计划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18985.5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6889.12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211.43万元,预备费655.03万元,医疗设备及信息化系统购置费5230.00万元(本项已完成招标采购工作)。
2.4 建设规模:
共计新建、提升改造建筑面积11092.02平方米,具体包括:晋安区总医院、晋安区总医院象园分院、晋安区总医院宦溪分院、晋安区总医院日溪分院、晋安区总医院茶园分院等。
2.5 服务期限:
总服务期暂定730日历天 ,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24个月)结束之日止。
2.6 项目管理目标
2.6.1 本项目投资控制目标:满足相关规定,经结算的项目总投资控制在批复的概算范围内;2.6.2 本项目进度目标:满足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
2.6.3 本项目质量目标:各项咨询成果符合现行管理规定,最终施工质量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2.6.4 本项目安全文明目标:本项目要求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进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消除工程隐患, 避免违章作业,无安全事故发生,建立文明施工现场。
2.7 标段划分:(如有)/;
2.8 招标范围:
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服务等
(一)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
工程报批报建服务:
/。
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包括:
工程勘察管理:
/。
工程设计管理:
/。
其他:
/。
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包括:
工程勘察:
为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初步和详细勘察、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方案设计:
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及可研投资或投资备案估算范围内所有专业的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
包括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及项目建议书批复范围内所有项目的初步设计及全过程的设计咨询服务初步设计(扩初)等,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及当地主管部门技术审查要求;编制项目概算、配合概算审批等。。
施工图设计:
包括施工图设计和项目后续阶段相关配合服务,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及当地主管部门技术审查要求。。
其他:
/。
工程造价咨询,包括:
对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协助财政预算评审单位审核。。
工程招标采购咨询,包括:
工程监理招标代理:
/。
工程施工招标代理:
/。
材料设备采购招标代理:
/。
其他:
/。
施工项目管理:
/。
工程监理服务:
包括勘察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及质量保修阶段等全过程服务监理;包括建立项目监理规划和实施方案、进度管理、质量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处理、信息和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工程验收策划与组织、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验收、竣工资料收集与整理、工程质量缺陷管理,档案移交等等。。
其他:
/。
(二)其他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
信息技术咨询:
/。
风险管理咨询:
/。
项目后评价咨询:
/。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
工程保险咨询:
/。
其他:
房屋安全鉴定(若有)、施工图审查、桩基检测、基坑监测、消防检测、防雷检测、白蚂蚁防治、地质灾害防治、测量(管线物探、地形修测)、工程测绘(多测合一)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资格: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资质,具体为: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满足闽建办科〔2018〕16号的规定,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提供福建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合格名单扫描件。。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家,应由 承担设计咨询服务的单位为牵头人,且项目管理咨询(如有)应当由(牵头人)负责实施。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注册证书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注册证书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注册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及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2)专项咨询服务负责人
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职称或执业资格)。
勘察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注册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执业资格)。
设计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注册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执业资格)。
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注册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执业资格),注册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一级注册造价师(土木建筑专业)注册执业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执业资格)。
其他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职称或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类似业绩”数量要求:1(不多于1个);“类似业绩”是指: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人类似业绩”的规定。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数量要求:1(不多于1个);“类似业绩”是指: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中“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的规定。
3.5 其他要求:
(1)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2)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4)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5)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6)根据《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 号)文件规定,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提供福建省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网页截图)。(7)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 号文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8)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4.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办法及定标方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3 本招标项目定标方法: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9-23 09: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09-28 18:00: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98000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②或现金形式 :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③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④或电子担保保函形式;⑤或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⑥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10-16 09:4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根据榕建筑〔2022〕181号规定,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和福州市建筑业龙头企业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5%,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7.5%,其他中标人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 履约担保形式: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7 日内,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可以选择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之一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以银行保函递交的,应由中标人账户所在银行出具,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用工程担保保函形式递交的,中标人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双方约定,选择具有相应担保能力的工程担保公司,切实保障招标人的合法权益。鼓励中标人选择具备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公司,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递交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履约担保若为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的,中标人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中标单位承担一切后果并处罚如下:①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 5 万元;②重新提供履约担保必须以现金方式提交;③招标人如实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
8.3 履约担保期限:
自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开始至在合同服务期限满后 28天。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 建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 ggzyfw.fujian.gov.cn 和ggzyfw.fj.gov.cn)、福 州 市电 子 招 投 标 交 易 系 统( https://***/ )、福 州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投 标 信 息 网(http://***/ )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晋安区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马路168号名城花园28#楼19层04室,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3168186,传真:0591-83168186
联系人: 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晋安瑞信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沁园路26号文欣苑商业资产1号楼2层,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7536093,传真:/
联系人: 刘江华、邱陈杰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
联系电话: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晋安区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3层
联系电话:0591-8364044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规划馆三楼)
联系电话: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