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东涌镇片区内涝防治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 2301-440115-04-01-923525 | ||
投资项目名称 | 南沙区东涌镇片区内涝防治一期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南沙区东涌镇片区内涝防治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南沙区东涌镇片区内涝防治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 | ||
资金来源 | 区级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于区财政资金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通过改造及新建雨水排水管线及相关排涝排水设施,重点解决东涌镇的内涝问题。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雨水管涵 d300~2600x1600(含配套雨水排放口雨水篦、检查井)约20千米,修复现状排水管网约 2.4千米,新建及改造雨水排涝设施12 处等,最大管径3.0米。 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如遇该项目的投资规模、结构形式、项目名称、平面(位置)或者造价等发生调整(或变更,或增减),也可能会新增或减少部分甚至取消全部(子)项目工程,投标人已充分理解此风险并无条件接受不得拒绝,且投标下浮率固定不变。 | ||
招标内容 |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1)协助发包人办理工程相关的报建、报批工作;2)根据发包人和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工程设计及后续服务、工程施工、采购、编制项目预算、结算、竣工图及相应的报建报批、资料档案管理等工作。具体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6.1工程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送审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编制施工图预算及预算评审配合服务、配合竣工图编制、树木保护专章编制,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协调服务、现场指导与监督,配合专家评审及相关报建等工作。 (2)采购: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集成等。 (3)工程施工: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审核通过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本项目施工范围内配合报批报建工作、安全文明措施、交通疏解、土建、竣工图编制、完工验收、结算、保修、竣工验收、资料档案管理等。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安装、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招标人的相关需求、包资料整理移交档案、包竣工图编制、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含结算文件编制)、包保修等。 (4)其他: ①造价文件编制:包括编制项目预、结算,设计变更造价分析等。 ②报批报建:中标人派出专人协助招标人开展项目的报批报建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管线规划许可证所需规划放线测量、套图费用及规划验收等)并承担相关费用,配合征地拆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证、夜间施工许可证等。凡工程中涉及到规划、消防、环保、卫生防疫、质量安全、节能、水利、航道、海事、交通等有关部门验收及检查的项目,及时做好验收准备工作、参与验收、落实整改工作。竣工验收前,向招标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验收通过后,协助办理竣工备案等。 | ||
工期(交货期) | 总工期1187日历天(总工期涵盖设计工期、施工工期等总承包范围内的各个实施阶段的时间总和,工期起计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资金、人工、材料、设备等的准备情况,确保项目保质保量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28020.920787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2 投标人同时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条件: 3.2.1工程设计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注:投标人设计资质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86号)等相关文件执行。香港、澳门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澳门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广州市南沙区港澳专业机构和港澳专业人士执业实施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确定]。 3.2.2施工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 注:(1)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4.2 施工项目负责人(联合体则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1投标人拟担任本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2)施工项目负责人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详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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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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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8月25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9月15日 9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9月15日 9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5年9月15日 9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1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市南沙区排水和污水处理事务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华梦街6号六楼 603 |
招标人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电话 | 020-34667563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任君 | 联系电话 | 13560146365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统筹投资类项目) | 联系电话 | 39053896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交易集团企业库(https://login.gzggzy.cn/#/)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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