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经济开发区园区管网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南石门桥园区管网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任丘经济开发区园区管网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南石门桥园区管网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已由 任丘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任发改审字[2024]8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任丘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任丘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规模:南石门桥园区道路排水、通信、给水等配套设施施工; 2)建设地点:任丘经济开发区; 3)质量标准:符合相关专业验评合格标准; 4)标段划分:无; 5)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 ??2.2招标范围:2.2.本项目的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交)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主要服务范围包括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形式进行全过程监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的配合工作;对安全生产监督等方面的协调管理及建议工程使用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及采购方案的控制及审核;缺陷责任期内修复方案的审核和修复过程的监督;及时分析设计、施工、检测等资料,负责对因设计变更和不可预见因素引起的工程量变更的各种施工现场签证的合理性及执行情况进行确认;协调管理各专业施工,合理交叉施工的总体控制管理;监督、检查、复核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阶段完工工程量、结算工程量计量;投资及造价控制,工程进度款支付和对整个项目合理工期施工进度的控制;监督和指导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按时、按质收集编制工程技术文件和竣工图并负责对其审查;做好各阶段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档案管理等工作的检查和评估,协助工程竣工资料的整理;监督施工单位及时完成未完工程尾项、维修工程所出现的缺陷,参与保修期内工程质量的调研、分析,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及缺陷原因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监理工作涵盖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最终结清等整个项目的全过程。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42万元。 2.3.计划监理服务期: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2)本次招标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3)其他: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单位具有近三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1.3其他要求:(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的信息为准);(2)本项目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并实行分散评标,远程异地评标,技术部分使用暗标评审①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②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3)投标人必须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1-01 09:00至2026-01-08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1-26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招标代理费付费主体:招标人,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收取,金额5000元,以最终审定数额为准。(2)平台名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3)平台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补遗文件、澄清文件、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均使用;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河北任丘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任丘市经济开发区任开南道2号,联系人:刁忠良,电话:0317-3373009。招标代理机构:策达(沧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沧州市颐和大厦705室,联系人:马悦,电话:13832792093。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 任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质监科
电话: 0317-3330821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河北任丘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策达(沧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任丘市经济开发区任开南道2号 | 地址: | 沧州市颐和大厦705室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刁忠良 | 联系人: | 马悦 |
| 电话: | 0317-3373009 | 电话: | 13832792093 |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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