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铠精密科技项目一期一区工程(项目名称)监理(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WXXQ202610007-X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立铠精密科技项目一期一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立铠精密科技项目一期一区工程备案证锡新数投备〔2026〕107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无锡市新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无锡市高新区城市建设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标段名称)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嘉朗创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监理
2.2 建设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锡士路与新华路交叉口西南侧
2.3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96544.8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5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拟对原厂房、生产服务用房进行局部拆除(含固废处置)及提升改造;在厂区内扩建仓库、废水站、动力站、危废仓库、模具中心、综合站房、变电所等相关配套服务设施用房等;其中最高层数:4层,最大高度23.95米,最大跨度12.6米。项目总投资约150000万元。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 810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工程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全过程监理,监理人需配合本项目报建、验收、政府流程闭合等手续的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审计等各阶段全方位、全过程监理;协助委托人办理图纸审查和项目各项报批工作,包含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造价管理、信息资料、合同管理等方面的全过程协调、管理、全方位的相关监理服务工作,对工程竣工结算的初步审查,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并协助办理全过程建设手续直至竣工备案结束。
2.7 监理服务期:259日历天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含)以上资质;
3.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在本标段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 /
☑3.4.2其他:(1)①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其他要求:具备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6年10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6年10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的开始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②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2017〕35号要求,本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总数(含总监)不少于7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监理员3人。监理机构所有人员须为投标企业在职人员,不得有其他外聘人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劳动合同、本企业为其所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6年10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内附2026年10月的缴费清单)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的开始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11 月 04 日 17 时00分至 2026 年 11 月 9 日 23 时59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6 年 11 月 30 日 9 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无锡市新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嘉朗创智工程咨
无锡市高新区城市建设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询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和风路26号汇融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建
商务广场G栋(2号楼)筑西路599-4(4号楼)八楼803室
联系人:陆凌艺 联系人:裴雪英
电话:0510-68080262 电话:0510-83707889
传真: 项目负责人:裴雪英
邮编: 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214000
电子邮箱:3428045458@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无锡市新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0-80595084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必须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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