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正源污水处理厂有限公司生产用材料采购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DSQT2025012
二、项目名称:砀山县正源污水处理厂有限公司生产用材料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郑州慧增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1号楼6层602号
成交金额:壹佰叁拾伍万玖仟肆佰元整(?:13594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壹佰叁拾伍万玖仟肆佰元整(?:13594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78.4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砀山县正源污水处理厂有限公司生产用材料采购项目 品牌:清洁源、昌泰-净司令 规格型号:乙酸钠、聚合硫酸铁、聚丙烯酰胺(PAM 阳离子)、聚合氯化铝。 数量:325 吨/年、422.5 吨/年、3 吨/年、65 吨/年。 单价:850元/吨、420元/吨、19000元/吨、2600元/吨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先锋(组长)、李娜、尹成胜、韩军峰、曹开元。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代理合同执行:2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6月26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成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砀山县砀城一品3栋3单元506室,联系电话:15056729509。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砀山县城市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砀山县正源污水处理厂有限公司
地址:砀山县正源污水处理厂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57-2276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成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砀山县砀城一品3栋3单元506室
联系方式:150567295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工
电话:15056729509
2025年6月25日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中标结果公告
3.成交供应商情况
4.《中小企业声明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