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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计划实施的基础设施项目EPC项目(01,02,03标段(包))招标公告

石家庄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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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计划实施的基础设施项目EPC项目(01,02,03标段(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灵寿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计划实施的基础设施项目EPC

已由

灵寿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灵数政投资【2025】4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灵寿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局筹措

,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100%

,招标人为

灵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涉及9个乡镇29个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硬化82664.96平方米(其中10cm厚道路硬化23161.78平方米,12cm厚道路硬化8221.83平方米,15cm厚道路硬化51281.35平方米),便道硬化13324.63平方米,路牙石安装6076米(含树池),新建太阳能路灯440盏,挡墙4978.02立方米(其中砖砌挡墙84.14立方米,浆砌石挡土墙4893.88立方米),出行桥1座,管涵1座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涉及灵寿县牛城乡牛城村、东城南村、南倾井村、西洼村、东王角村、中王角村;燕川乡官庄村;慈峪镇柳沟村、寨里村、卢家洼村;寨头乡漆油沟村、杨树沟村、九岭村;陈庄镇鹿沟村、高丰台村、西湾村、东村、西柏峪村;狗台乡索阜安村、程阜安村;谭庄乡程家庄村;南营乡北营村、车谷砣村、杨家台村、油盆村、东槐树沟村;青同镇上邵村、韩洼村、南贾良村共计9个乡镇29个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硬化82664.96平方米(其中10cm厚道路硬化23161.78平方米,12cm厚道路硬化8221.83平方米,15cm厚道路硬化51281.35平方米),便道硬化13324.63平方米,路牙石安装6076米(含树池),新建太阳能路灯440盏,挡墙4978.02立方米(其中砖砌挡墙84.14立方米,浆砌石挡土墙4893.88立方米),出行桥1座,管涵1座。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部工程总承包工作,满足项目使用功能,并达到合同约定及相关验收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资质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信誉要求:

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单位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3 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3) 各投标人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可以在本项目工程建设中同时参与 3 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 1 个标段。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将按照各标段序号由小到大的顺序进行评审,若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后续标段中仅正常进行商务、技术、报价的得分计算及排名,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按名次顺序递补推荐。

3.1.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且在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注册。(2)项目经理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B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均按无效处理。注: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不得兼任。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组成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须由具备施工资质的一方担任;(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4)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人,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8)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9-02 00:00:00

2025-09-08 23:59:59

,登录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9-24 09:1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七、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提示: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布前,严格依照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招标文件中对本项目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做出具体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详细阅读,如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有异议,应在有关法律规定质疑期内提出质疑。中标后,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我单位承诺本项目招标文件已经过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小组审查通过。

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远程异地”评审的招标方式,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进入登录页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点击【登录】即可进入系统(也可使用CA登录)。跳转到新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按照《新平台驱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及操作手册》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河北省 CA 证书互认平台:北京 CA 证书技术支持电话:0311-82971337;河北CA证书技术支持电话400-707-3355转6。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新工程-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5046.280”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使用CA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新平台驱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及操作手册》。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多CA驱动电话:0311-88033772。市公共资源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

八、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提出联系人:招标人:灵寿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王东伟 电话:0311-82518788;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国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帅,电话:15176119607。

九、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灵寿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电话:

0311-69135955

电子邮箱:

sjzlsgy@163.com

十、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十一、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十二、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收费金额(元)

付费主体

灵寿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计划实施的基础设施项目EPC01标段

0

灵寿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计划实施的基础设施项目EPC02标段

0

灵寿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计划实施的基础设施项目EPC03标段

0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灵寿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国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灵寿县正南北大街 25 号

地址:

邯郸市世纪总部基地5号楼9楼

邮编:

050500

邮编:

050500

联系人:

王东伟

联系人:

张帅

电话:

0311-82518788

电话:

15176119607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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