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工影响天气水资源保障工程(审计费)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云南省人工影响天气水资源保障工程(审计费)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160.26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综合交易 | 工程类型: | 服务采购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7-31 17: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云南省气象局0871-64189206 |
备注: | 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 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 4009618998。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云南省气象局 | 经办人: | 何老师 |
办公电话: | 0871-64189206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志达招标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师工、胡工 |
办公电话: | 0871-63135986 | 移动电话: | 18788180694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ZH530000202500043001001 |
标段名称: | 云南省人工影响天气水资源保障工程(审计费)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8-07 17: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8-22 09:00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3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60.26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为云南省人工影响天气水资源保障工程实施提供审计服务,主要审计内容如下(以实施方案为准):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升级改造:进行205门高炮改造,加装116套高炮作业安全终端,列装354套通用火箭发射装置,加装554套火箭安全作业终端和火箭弹三码合一解码装置,配备53套烟炉作业安全监控终端,建设30套智能烟炉作业系统,在红河、曲靖建设2套机动集成作业系统(每套包括更新配置指挥/探测载车平台2辆,共更新载车平台4辆),改装一架长期租用的运-12作业飞机。 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安全能力提升:对现有的668个固定点开展基础设施修缮改造,布设195辆作业车的作业监控设施和对讲机,为3500名作业人员全套配备防护设备。 人工影响天气指挥能力建设:在云南省级、16个州(市)级、129个县(区)级人工影响天气各级指挥中心建设通信网络设备、计算存储设备、安全防护设备、集成显示设备、音视频调度设备,建设省-市-县-作业点一体化指挥调度应用软件;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联合体投标人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人需签订联合体协议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各成员承包范围及责任分工。联合体成员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
资质要求: |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或其他同等效用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1)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投标人无须提供截图,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2)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相关承诺)(若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若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1)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税款所属时期)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函;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2)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费款所属时期)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不得参加投标。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说明声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预算为中小微企业扶持资金,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证明材料,仅限中小微企业参与(若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具有分所营业执照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执业资格证书(投标人若为分支机构,须提供总所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及承担分所执业责任的承诺书)(若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会计方需提供); |
其他: | 无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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