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嘉兴市市区快速路环线工程(15#、16#、18#匝道) | 项目代码: | 2603-330400-04-01-104793 | ||
招标人: | 名称:嘉兴市快速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接到万国路2056号11楼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古墩路701号C座906室 | ||||
联系人:陈女士 | 联系人:张先生、陶先生 | ||||
电话:0573-82622169 | 电话:15268159983 | ||||
标段(包)名称: | 嘉兴市市区快速路环线工程(15#、16#、18#匝道)施工监理 | 标段(包)编号: | A3300000090009102001001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文件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澄清通知内容:补充以下内容:1、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备案资料)复制件、②监理合同复制件、③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复制件,三者缺一不可,日期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上述材料之中所承载的证明内容应完全体现业绩要求。当①或②或③证明材料载明信息不一致时,按③、②、①的顺序进行解释。若提供的业绩为全过程咨询服务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中包含监理工作内容的业绩予以认可,但投标人需承担其中的监理工作内容且满足招标文件明确的业绩指标要求,否则不予认可。】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备案资料)复制件、②监理合同复制件、③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复制件,三者缺一不可,日期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上述材料之中所承载的证明内容应完全体现业绩要求。①②③项证明材料能明确显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信息且为同一人,否则不得分。当①或②或③对项目属性或金额的描述不一致时,按③、②、①的顺序进行解释。若提供的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为全过程咨询服务的,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予以认可,但需满足招标文件明确的业绩指标条件要求,否则不予认可。】3、招标文件以本次发布的为准(A3300000090009102001001.招标文件.V3)。 ;招标文件修改内容:补充以下内容:1、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备案资料)复制件、②监理合同复制件、③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复制件,三者缺一不可,日期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上述材料之中所承载的证明内容应完全体现业绩要求。当①或②或③证明材料载明信息不一致时,按③、②、①的顺序进行解释。若提供的业绩为全过程咨询服务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中包含监理工作内容的业绩予以认可,但投标人需承担其中的监理工作内容且满足招标文件明确的业绩指标要求,否则不予认可。】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备案资料)复制件、②监理合同复制件、③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复制件,三者缺一不可,日期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上述材料之中所承载的证明内容应完全体现业绩要求。①②③项证明材料能明确显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信息且为同一人,否则不得分。当①或②或③对项目属性或金额的描述不一致时,按③、②、①的顺序进行解释。若提供的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为全过程咨询服务的,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予以认可,但需满足招标文件明确的业绩指标条件要求,否则不予认可。】3、招标文件以本次发布的为准(A3300000090009102001001.招标文件.V3)。 | ||||
行政监督机构: | 嘉兴经开区建设交通局 | 电话: | 0573-83633117 |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10-20 16:59: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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