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24年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政法装备款采购新能源执法执勤用车
项目编号:62025070330183413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赖啟荣0779-7262230报价起止时间:2025-07-09 09:00-2025-07-09 09:46
采购单位:合浦县公安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符合《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3、已在本系统注册并通过资质初审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新能源轿车 | 核心参数要求:商品类目: 新能源轿车; 型号:五菱星光2025款PHEV 150km 智能领航型;次要参数要求: | 7辆 | 684628.00 | 五菱 |
附件: 采购需求0701.docx
响应附件要求:技术部分:供货车型与我方需求车型(包含品牌和车型参数)完全一致;商务部分要求百分百响应。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北海市 合浦县 廉州镇 东环大道8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投标报价 |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产品价格费用。对于本文件中明确列明必须报价的货物或服务,供应商应分别报价。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总报价中。 |
合同签订时间 |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 |
货物交付时限 | 签订合同后,自支付日起计算,15个自然日内完成交付。 |
货物交付地点 | 货物的交付地点即货物的安装地点,货物的交付地点均为具体货物对应的项目所涉单位住所内的采购人指定位置。 项目所涉单位名称及其住所地址: 合浦县东环大道8号合浦县公安局 |
质保期 | 1、自验收合格后整车质保期为6年或者15万公里。 2、自验收合格后三电系统质保期为8年或者15万公里。 |
售后服务 | 1、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 2、产品到货及验收时需提供的资料:①产品的使用手册;②产品保修手册;③产品合格证。 3、门店地理位置:甲方所在县一级县域内有4S店,售后能够提供24小时外出救援服务,支持上门取送车服务。 4、因工作需求,提供2小时内响应服务。 5、具备专业的汽车维护维修保养能力、主动保养提醒服务、预约车辆提供绿色通道服务。 6、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免费上门取送车,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7、提供24小时外出救援服务,具备专业的汽车维护维修保养能力,主动保养提醒服务,预约车辆提供绿色通道服务。 |
付款方式 | 合同价款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成交供应商收款账户: 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自合同签订15个工作日支付合同 100 %总金额。 |
其他要求 | 1、合同签订前,必须提供所对本项目的货物制造商销售授权证明书、售后服务承诺书、有效供货证明书的原件;且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对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性能指标进行检验测试,以供确认是否达到采购文件中所规定的技术功能要求,若检验及测试结果不能满足招标所需货物(含品牌及型号)、参数要求,则属于虚假应标,按政府采购相关法规处罚,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2、货物必须是为原厂全新、完整、未使用过的产品,货物送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应在现场进行清点;清点过程中如果发现因包装或运输不当引起的货物外观或内部的损坏,成交供应商应负责更换;若发现错发、漏发情况,成交供应商应负责更换和补发。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资料等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应国家、地方、行业标准,本项目货物质量技术参数要求及成交供应商承诺的货物质量标准(如有不一致,以标准高者为准),交货验收必须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共同进行,采购人如认为有需要的,可委托相关检验部门对产品进行抽检,自检或检验部门抽检不合格的不给予验收,影响采购人使用货物的采购人将追究成交供应商的相关责任,抽检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3、验收条件及标准:①验收标准应符合中国有关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 4、违约责任:投标人必须承诺不得转让或转包本项目,须在商务技术投标文件单独提供承诺函原件,承诺函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5、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在商务、技术投标文件中做出详细的优化服务措施方案、本地化服务方案等能为采购人办公支撑提供可操作的附加服务(格式自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