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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科教综合楼二楼、三楼医院食堂招租项目

盐城市 其他 2025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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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公告

项目名称

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科教综合楼二楼、三楼医院食堂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

DFCQ202507005

挂牌公告报名日期

挂牌公告报名起始日期:

202581830

挂牌公告报名终止日期:

20258141800

本项目发布网址: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jszbtb.com/#/newindex);大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dafeng.gov.cn/dfweb/default.aspx)

竞价会议安排:大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221.231.122.12:8068/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报价,意向承租方无需到达竞价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大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221.231.122.12:8068/TPBidder/memberLogin)”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竞价会议。

条件审查时间:2025815100000秒;

竞价开始时间:2025815103000条件审查通过后会有短信提醒。

标的坐落

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院内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

约6800㎡

另无产权部分

-

土地使用面积

-

租期

2年

权利性质

-

用途

-

房屋结构

框架结构

抵押情况

欠费情况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基础设施配套齐全,交通便捷,具体由意向承租方自行踏勘

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天圣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苏圣资评报字(2025)第DF0129号

评估基准日

2025年5月15日

评估价

126.48万元/年

招租底价

年招租底价126.48万元

租赁方情况

基本情况

租赁方名称

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

经济类型

事业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20982468394789X

法定代表人

郁卫洲

注册地

盐城市大丰区幸福东大街139号

租赁方承诺

我方按本公告的内容在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发布产权租赁信息,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租赁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租赁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租赁方决策文件

关于同意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食堂对外招租的批复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盐城市大丰区财政局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出租/加价

增价幅度(元)

5000元整或其整数倍/次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120秒

特别说明

一、本次招租标的为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科教综合楼二楼、三楼医院食堂招租;

二、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可电话预约至现场查看招租标的,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招租标的实际情况。

三、本招租项目共分个标段,标段内容如下:

标段名称;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科教综合楼二楼、三楼医院食堂招租,面积约6800㎡;招租底价:年招租底价126.48万元。

四、成交方必须付清所有交易款项及各类服务费用后,招租方方能协助成交方办理招租标的招租手续及标的移交、交付等相关事宜;

五、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后,成交方退出场地时,原有设备设施应保持完好,成交方不得破坏或拆除,不得影响建筑物的正常使用。成交后增设的可移动物品、设施,应在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之日起三日内搬离,否则视为成交方放弃物权,相应的可移动物品、设施无偿归出租人所有。如成交方违反前述约定,则视为成交方违约。

六、履约保证金及租金:

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拾万元;承租人在提交第1个年度的房屋使用租金同时须向招租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3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一次性缴纳第1个年度的租金、办理相关手续。后续年度的租金在第二年度承租前30日内一次性缴纳。逾期不按要求签订合同视为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所缴纳的所有费用将不予退回并依法追偿损失。

七、缴款方式:采用[先付后用]原则,承租人须按合同约定,一次性足额支付该年度的房屋租金。未及时缴纳的,视同承租人自动放弃履约,承租人缴纳的相关费用不予退还并依法追偿损失。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八、成交方在承租期间,不得以招租人名义对外宣称、经营和广告。

九、成交方的所有债权、债务与招租人无关,由成交方单独享有、承担。

十、成交方租赁期间的安全责任由成交方单独承担,与出租人无关。

十一、成交方经营期间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否则视为成交方违约,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二、因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政策或规划的调整,行政征收,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成交方损失的,由成交方在参与本次交易前自行评估各类风险因素并承担有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与招租方无关。

以上情况说明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租赁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即表明意向承租方愿意按照租赁标的实际状况交易,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考虑参加本次交易活动,否则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及交付约定

根据本项目交易文件及《租赁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及交付时间、条件。

承租报名条件

合格意向承租方:挂牌公告期满,竞价会开始前,招租方对已报名的意向承租方进行条件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招租方将对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在交易系统中提醒告知,意向承租方应及时实时在交易竞价系统界面关注。

本信息公告征集意向承租方报名截止时间前,意向承租方须按时足额对应缴纳交易保证金并上传下列所需材料:

1、条件材料

①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供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企业章程;

3)同意受让的内部决议或本单位参加本次竟租的会议纪要;

4)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以及受让资金来源合法的书面材料;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授权委托书(如有)(须加盖单位公章)(详见第六章格式,不按此格式作无效处理);

6)盐城市大丰区产权交易意向承租方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公章)(详见第四章格式,不按此格式作无效处理);

7)承诺函(签字并加盖公章)(详见第七章格式,不按此格式作无效处理)。

②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居民身份证;

2)盐城市大丰区产权交易意向承租方承诺书(本人签字)(详见第四章格式,不按此格式作无效处理);

3)承诺函(签字并按手印)(详见第七章格式,不按此格式作无效处理)。

标的交割

根据本项目交易文件及《租赁合同》约定办理交割手续

备查文件

评估报告

交易指南

交易保证金

一、交易保证金金额: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备注:意向承租方需交纳交易保证金方可竞价。

二、交纳开始及截止时间:同报名开始及截止时间

1、意向承租方报名、交易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81日8时30分至2025年81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意向承租方使用“账号密码或者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租赁公告及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大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221.231.122.12:8068/TPBidder/memberLogin);

3、方式:各潜在意向承租方根据网上报名操作指南(地址:http://221.231.122.12:8068/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操作,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认真掌握操作方法(请牢记登录名和密码),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如填报错误,后果由意向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4、各潜在意向承租方在规定时间按标段分别下载交易文件并按标段提交交易保证金方可获得交易承租资格。

5、技术咨询电话:咨询本项目的交易代理机构联系人季顺凡13851337203或新点客服4009980000或孙工18551520601。

6、交易保证金支付方式及时间:意向承租方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向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提交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收款单位: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创业支行,账号:3209820531010000136779。上述专用账户仅接受意向承租人以本单位基本账户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必须以本人基本账户通过转账(或电汇)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人未能按时按标段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并到达指定账户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意向承租资格。(企业单位或个人注册登记时录入的“基本户”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才能被系统正确识别)

特别提醒:请各意向承租方提前办理交易保证金提交手续,确保交易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标段到达指定帐户,同时承租方按已缴纳保证金进行竞价,未缴纳保证金的不可参与竞价。

7、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意向承租方已经知悉标的情况和交易(竞价)规则,接受盐城市大丰区产权交易意向承租方承诺书、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收确认书的全部内容,接收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及交易文件资料约定的所有条款,交易过程或成交后,除因不可抗力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否则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

8、竞价方式:具体竞价方式详见第二章《竞价规则》。

9、不符合承租资格条件或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保证金,授权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本项目系统竞价成交后原路退还至报名人缴款账户。

10、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采用[先付后用]原则,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3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一次性缴纳第1个年度的租金、办理相关手续。后续年度的租金在第二年度承租前30日内一次性缴纳。

招租方收取的租金为招租方的净得价, 招租方不承担承租方承租期间任何与经营相关的费用(交易文件另有说明的除外)。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11、中标后承租方需另行支付的服务费用:

(1)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国有产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附件)向承租方收取,由承租方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

(2)本项目交易代理服务费用由承租方参照苏招协[2022]002号文件服务类标准的40%向代理服务机构缴纳。

(3)承租方必须付清所有交易款项及各类服务费用后,招租方方能协助承租方办理标的移交、交付及相关手续等事宜。

12、双方签订合同时须按照交易文件及成交结果内容提交一式五份的加盖公章(签字)纸质文件原件用作存档。

13、成交结果的公告:承租人按照约定缴纳第一个承租年度租金、租赁合同生效后,招租方将交易结果通过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外公告,公告期5个工作日。

14、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且不变更信息公告内容的,招租方将发布延长信息公告期限,每次延期5个工作日,延期两次后仍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15、本交易文件要求承租方缴纳的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招租方

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

联系人

钱海涛

联系电话

0515-83530067

交易代理服务机构

江苏磊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季顺凡

联系电话

13851337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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