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修改及延期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ACG202500031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根据采购单位来函,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中评分内容第1点“物业主管”内容,“(2)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证书或物业管理员(师)职业能力等级证书,得 10分”修改为“(2)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物业管理项目经理证书或物业管理员(师)职业能力等级证书,得10分”;
2)“投标人获奖(荣誉)情况”中评分内容“投标人获得副省级(或以上)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物业管理或安保或文明单位或秩序维护方面相关荣誉,每提供一个得50分,最高得 100分”修改为“投标人获得县区级(或以上)国家机关颁发的物业管理或安保或文明单位或秩序维护方面相关荣誉,每提供一个得50分,最高得100分”;
3)“投标人获奖(荣誉)情况”评分依据内容“注:①国家级荣誉要求颁发单位为国务院及其直属的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②省级(含副省级)荣誉要求颁发单位为省政府(含副省级政府)及其直属的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单位是否为直属机构应提供如下查询截图之一:①国务院及其直属的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应提供中国政府网——国务院组织机构——国务院直属机构(或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网页查询截图;②省政府(含副省级政府)及其直属的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应提供人民政府网站机构设置网页查询截图(例如深圳政府在线——政务公开——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清单——机构设置网页查询截图);③提供国家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平台查询截图。备注:荣誉证书落款名称及盖章需为单位公章(不包含科室章及下属单位公章)1、需提供相关荣誉材料(材料须能体现获奖人为投标人)扫描件;2、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不计得分,原件备查。”修改为“1、提供荣誉证书或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材料需体现投标人名称及颁发单位,如不能体现的需提供其他证明资料。
2、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不计得分,原件备查”。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以上澄清内容详见最新招标文件(公告附件),本项目无其它补充事宜。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13日08:30(北京时间)。投标供应商须在开标当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期间进行投标文件解密,逾期未解密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湖滨东路3号
联系方式:0755-84467192
2.采购实施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龙井社区湖滨东路40号
联系方式:0755-29993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工
电话:0755-23304312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2025年12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