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上海浦东机场高级机场场面活动引导与控制系统工程场监雷达系统采购项目 备案记录编号: 民航华东招标备字〔2025〕119号 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2025-11-28 09:20:37 至 2025-12-01 23:59:59。
|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四川九洲空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恩瑞特实业有限公司 |
| 综合总得分 | 91.18 | 88.52 | 79.90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刘卓 | 黄涛 | 王立洲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高级工程师 | 高级工程师 | |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00513873 | GG2006380121 | |
| 投标人业绩 | / | / | / |
| 投标报价
| 12,930,900.00 | 12,900,000.00 | 12,970,000.00 |
| 质量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工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具备工厂验收(FAT)条件。投标人在收到发货通知后4周内,将系统运送至项目现场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具备工厂验收(FAT)条件。投标人在收到发货通知后4周内,将系统运送至项目现场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具备工厂验收(FAT)条件。投标人在收到发货通知后4周内,将系统运送至项目现场 |
| 评标情况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提示:如果为【联合体】项目,可将成员单位在【评标情况】中列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及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单位): | 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
| 联系人: | 丁暘晟(异议联系人:邵晨华,异议联系电话:021-22325502) |
| 联系电话: | 021-22325637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华东地区管理局 |
| 地址: | / |
| 电话: | / |
招标单位名称: 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日期: 2025-11-28 09:26:14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