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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能源煤炭红沙泉二矿混煤至将军庙站金玉万通专用线“公转铁”综合物流服务运力电子交易询价公告(12月8日)

其他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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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红沙泉二矿混煤至将军庙站金玉万通专用线“公转铁”综合物流服务运力电子交易询价公告

 

根据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管理办法,现通过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询价确定红沙泉二矿混煤由红沙泉二矿至将军庙站金玉万通专用线公转铁综合物流服务运力询价项目。具体方案如下:

一、项目名称:红沙泉二矿混煤至将军庙站新疆金玉万通物流有限公司专用线公转铁综合物流服务项目。

二、询价项目内容

1.项目拉运总量为600000吨,根据矿生产情况以实际运量为准,综合服务费结算量以将军庙站新疆金玉万通物流有限公司专用线经国家质检部门检定合格的汽车衡复磅,作为唯一结算依据,单车复磅数不得大于出矿数量,大于出矿数量按出矿数量结算。

2.项目内容:煤炭从红沙泉二矿矿区通过汽车运输至将军庙站新疆金玉万通物流有限公司专用线,并在将军庙站金玉万通专用线卸车储存,最后通过装火车集装箱(除国铁箱外需提供铁龙箱等自备资源)铁路运输。运输里程约为67公里。(协助国能新疆能源完成铁路重箱清单制作、配空车等业务)

装车考核条款:装车标准:将军庙站新疆金玉万通物流有限公司专用线装车净重按承运人确定重量装载。报价人应当场核对装车数量,确定无误后开始运输,煤炭运输至目的地后,若用户在签收过程中对煤炭数量进行验收后提出数量不足,要求赔付时,赔付的煤款和铁路运费由报价人承担,按照本合同单价从支付的费用中扣除。

盘库工作:由国能新疆能源负责将军庙站新疆金玉万通物流有限公司专用线的盘库工作,盘库亏吨所产生的煤损由报价人承担,报价人按照发包人在该站台当期煤炭市场车板价向发包人支付煤款;盘库产生的盈吨货权归属为国能新疆矿业红沙泉二矿有限公司,继续发运所产生的站台费由报价人承担。

3.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三、报价人须知

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合法证件;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9%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报价人参与要求:本项目涉及站台使用租赁、站台装卸及安全管理业务,只针对站台产权单位或产权单位委托此项目的承运商可参与报价,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具备条件仍参与报价的,采购人上报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相应处理。

3.报价人负责完成铁路配空车、重箱清单制作等业务,当月完成率达不到计划量的80%,发包人将主张(计划量80%减完成量)每吨2元履约保证金。因煤炭销售需求发生变化,致使当月调运计划未完成,发包人将根据实际情况,以当月实际销售请车计划为准。  

4.报价人协调铁路配空车不力,导致煤炭在发货地滞留,发生煤炭高温、自燃现象,铁路部门不予以装车,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报价人承担。损失范围:本条所述“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该批次当期煤炭的市场价值;该批次煤炭已发生的运输费、场站费、检测费等直接相关费用;该批次煤炭产生的处置费用。      

5.报价人须承担的费用范围:包含红沙泉二矿矿区煤炭汽车运输至将军庙站新疆金玉万通物流有限公司专用线卸车储存,符合铁路货运规章制度要求的装载设备及人员、具有国家质检部门出具年检证明的计量设备和过磅工作人员、列车检车及装载加固所需的设备及相关工作人员,最后通过火车发运为止的全程综合服务费。

6.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竞价交易服务费0.16元/吨由报价人承担,服务费由报价人在合同执行首月缴纳至发包人指定账户。

7.报价人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元/吨,遴选结果下达,报价人知悉并同意其在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缴纳的报价保证金自动转为乙方所成交项目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8.合同履约完成后,双方无争议予以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四、询价方式

本次询价在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密封报价电子交易,根据报价人自报价,最低价成交。密封报价交易规则,按照“价格低、提交时间早”原则进行成交。

五、其他要求

1.报价人须充分了解并认知合同履行区域内的各行政机关的制度性要求及防疫要求,报价人承诺独立承担项目履行中的行政责任(环保责任、各类税费缴纳责任)、与第三方的民事责任、独立承担与其所属员工(包括雇工)的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应承担法律责任。

2.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报价人均应充分了解现场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 不论报价人是否进行过现场踏勘,采购人始终认为报价人是对现场情况充分了解和熟悉的基础上进行的;询价后,凡是以未充分现场踏勘或类似理由,要求顺延工期或增加价款的,采购人一律不予认可,由此导致合同不能执行的,按照《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处理。

3.在合同期内煤炭运输总计划约为600000吨。合同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具体运输量由采购人根据实际生产情况、需求情况确定。

4.报价人报价前须认真阅读投标公告及《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合同》(新疆能源煤炭综合运输合同范本),熟知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和管理考核条款。

六、此项目委托运力询价联系部门: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运销公司。

联系人:李新月  18935936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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