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0001-2025-4617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鹤山市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25-11-17,更正为:2025-12-08。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5-11-24,更正为:2025-12-15。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2-09 09:30:00,更正为:2025-12-24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12-09 09:30:00,更正为:2025-12-24 09:30:00。
1、原采购文件的《第二章 采购需求》采购包1(鹤山市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的:2.技术标准与要求附表一“9.制作标准 Q/RLDT1—2020《电梯产品标准》(优于GB7588—2003+XG1—201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更正为“9.制作标准 符合GB/T 7588.1-2020、GB/T 7588.2-2020和GB/T 10058-2023等标准”。
2、原采购文件的《第四章 评标》三、评审程序 3.详细评审的技术部分:“根据“ 五、技术规格要求””,“根据 “七、新设备包装、交货、安装、调试””,“根据“九、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更正:删去以上字段。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操作如下:
(1)供应商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网址为:https://***/%EF%BC%8C%E8%BF%9B%E5%85%A5%E5%B9%BF%E4%B8%9C%E7%9C%81%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7%BD%91%E6%89%BE%E5%88%B0%E4%BE%9B%E5%BA%94%E5%95%86%E7%99%BB%E5%BD%95%E5%8F%A3%EF%BC%88%E5%A6%82%E6%9E%9C%E6%B2%A1%E6%9C%89%E5%B9%BF%E4%B8%9C%E7%9C%81%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7%BD%91%E8%B4%A6%E5%8F%B7%E9%9C%80%E8%A6%81%E6%8F%90%E5%89%8D%E6%B3%A8%E5%86%8C%EF%BC%8C%E6%B2%A1%E6%9C%89%E7%94%B5%E5%AD%90%E7%AD%BE%E7%AB%A0CA%E7%9A%84%E9%9C%80%E8%A6%81%E6%8F%90%E5%89%8D%E5%8A%9E%E7%90%86%EF%BC%8CCA%E7%94%A8%E4%BA%8E%E5%88%B6%E4%BD%9C%E6%A0%87%E4%B9%A6%E5%92%8C%E5%BC%80%E6%A0%87%E6%97%B6%E8%A7%A3%E5%AF%86%EF%BC%89%E3%80%82%3C/p%3E
(2)供应商进入系统后,展开“项目采购→应标→项目投标”菜单。
(3)选中要参与的项目,点击【未参与项目】进入项目详情页面。
①查看报名开始/结束时间,以及开标时间;
②查看采购清单信息
③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和联系人邮箱;点击【确认参与】,即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下载。
3.本项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方式为“线上提交”,在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响应)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响应)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供应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已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在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操作如下: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开标(开启)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3)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鹤山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广东省鹤山市沙坪镇文华路96号
联系方式:07508872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
地 址: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
联系方式:0750-82026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毅超
电 话:0750-8202663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
2025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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