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国家高新区百丈高端装备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建新河水环境整治工程勘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州国家高新区百丈高端装备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建新河水环境整治工程已由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行政审批局文件以关于常州国家高新区百丈高端装备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文号为常新行审政投〔2023〕14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常州市新北区春江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常州市新北区春江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格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常州国家高新区百丈高端装备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建新河水环境整治工程勘测、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常州市新北区。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拟对建新河(澡港河-老桃花港)提升改造。西起澡港河,东至老桃花港。主要包含清淤工程,土方工程、护岸工程以及水土保持工程等。本项目工程建安费约1000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合同内容包括: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应所需的勘测设计工作等。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共30天;
2.4.1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送审稿;
2.4.2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1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提供工程量清单、技术条款及施工图设计文件;
2.4.3勘察(勘测)资料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要求;
2.4.4服务期从合同签订日期开始到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完全终止结束。
2.5对应投资金额:45万元(其中勘察(含勘测、基坑支护设计)费:15万元;设计费:3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资质。
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资质满足其中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资质满足其中之一: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同时具备:a.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b.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c.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同时具备:a.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b.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c.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基本存款账户目前不存在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须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4)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水利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提供。)
(5)技术负责人要求:/
(6)专业设计负责人要求:/
(7)勘察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8)勘察设备要求:/。
(9)信用等级要求:/。
(10)其他要求:①投标人所有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均必须由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提供人员社保缴纳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未缴纳社保的事业性质投标单位人员须提供单位聘用合同;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②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③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否决本次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由设计单位为牵头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否则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必须明确牵头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6)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方的名义提交投标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方名义提交的投标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7)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联合体投标协议,且联合体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必须满足招标公告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联合体投标,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与此有关的各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9)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次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为招标文件下载有效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下载有效期内完成如下工作:
5.1.1本项目为“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项目,投标人应当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具体要求详见关于使用省主体信息库的公告,(网址:http://ggzy.xzsp.changzhou.gov.cn/tzgg/20250317/183d9a75-8863-48e2-8b3a-68153ab99a5d.html),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5.2下载招标文件
5.2.1投标人可以登录“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招标文件购买费为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20日9时00分。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常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内公布投标人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后20分钟内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详见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南)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
6.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6.2.1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
6.2.2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使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项目负责人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技术负责人要求 | / |
7.专业设计负责人要求 | / |
8.勘察负责人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勘察设备要求 | / |
10.信用等级要求 | / |
11.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
12.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详见8.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8.4 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30分;业绩3分;项目管理机构15分;技术部分:52分。
8.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本次招标为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评标积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计算值(计算过程及结果均采用两位小数)。
具体办法如下:
序号 | 赋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赋分值 |
(一) | 投标报价 | 30分 | |
1 | 投标报价 |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的有效投标报价,取其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若有效投标文件小于7家时,直接取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平均值;若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计算投标报价平均值),凡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者得最高分30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1分,每低1%扣0.5分(若不足1%按内插法计算,扣分保留两位小数),直至商务分扣完为止。 有效投标报价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时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但其投标文件仍参与后续的详细评审。 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30分 |
(二) | 业绩 | 3分 | |
2 |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初设批复概算800及万以上河道整治工程设计业绩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 注: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初步设计批复(或行政许可)文件、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手续材料),三者缺一不可。 | 2分 |
3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初设批复概算800及万以上河道整治工程设计业绩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1分。 注:如项目负责人与企业业绩为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 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初步设计批复(或行政许可)文件、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手续材料),三者缺一不可。 | 1分 |
(三) | 项目管理机构 | 15分 | |
4 | 项目负责人 | (1)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专业职称证书得2分; (2)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得1分。 | 3分 |
5 | 技术负责人 | (1)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专业职称证书的得2分; (2)具有水利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分。 | 3分 |
6 | 主要专业负责人素质 | (1)勘察专业负责人: ①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专业得2分;②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分,中级职称证书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3分。 (2)项目组其他成员(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勘察专业负责人外)中配备: ①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专业的得2分;②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专业的得2分;③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的得1分;④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分,中级职称证书的得0.5分。以上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员,每个专业限一人。本项最高得6分。 | 9分 |
注: (1)本项目拟配备人员不重复计分。 (2)提供人员社保缴纳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的原件扫描件。未缴纳社保的事业性质投标单位人员须提供单位聘用合同;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3)若相关证照为电子证书的,须符合发证部门的使用要求。 (4)相关证书如有有效期,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 | |||
(四) | 技术部分 | 52分 | |
7 | 项目设计概况,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 工程概况清楚,对项目的现状、项目环境的理解深刻、到位;方案充分体现招标人的建设意图,设计是否有较好的延续性;总体定位是否适当,设计思路是否根据项目自身特点,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做到“适用、经济、安全、美观”。本项最高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5分 |
8 | 方案勘察设计 | 方案勘察设计内容完整合理,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要求: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河道平面图、断面图、附属设施结构图。(不少于10张,每少一张扣0.5分)。本项最高得18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18分 |
9 | 水土保持方案设计 | 方案设计内容完整合理,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要求: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现状分析图,水土保持方案图,效果图等。(不少于10张,每少一张扣0.5分)。本项最高得8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8分 |
10 | 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重点、难点及对策 | 对项目分析深入精准,对项目区控制规划、水系规划等相关规划剖析确切,对项目区及其周边现状了解透彻,重难点把握到位,对策措施合理、可行、可靠。本项最高得 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5分 |
11 | 设计创新 | 从设计理念、思路等各方面都可提出创新。创新应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实惠、实用性强。本项最高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2分 |
12 | 经济指标 | 估算内容齐全,计算正确,总造价能较合理的反映本工程的建设费用,性价比合理。本项最高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4分 |
13 | 设计质量保证措施 | 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本项最高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4分 |
14 | 合理化建议 |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提出合理化建议。本项最高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4分 |
15 | 后续服务 | 针对项目负责人与专业技术负责人从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提供的现场服务及其他后续服务提出承诺。本项最高得 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2分 |
合计 | 100分 |
注:
(1)须将涉及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否则该项不得分。
(2)业绩认定标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金额以初步设计批复(或行政许可)文件为准。设计内容、项目负责人以设计合同所载为准。
1、如为联合体投标,以上业绩均为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业绩。
2、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①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或行政许可)文件、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手续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上述材料完整的原件扫描件,无原件扫描件或原件扫描件不全均不得分。
②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相关指标信息,则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原件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不得分。
③项目负责人在本公告发布之前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
特别提醒:
①如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为联合体承接的,则本次投标人必须为该业绩工程的联合体牵头单位。
②设计合同的设计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技术标评分说明:
本项目技术标为明标。每个技术标评标委对技术标各章节独立评审并记名打分,技术标各章节得分为各评委评分去掉 1 个最高分和 1 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技术标各章节评分完成后,由电子评标系统汇总得出各投标文件技术标得分。
(4)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若出现小数点则通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各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若综合评分相同,则取技术标评分最高者靠前排序;若综合评分相同,技术标评分也相同,则取投标报价部分评分最高者靠前排序。若综合评分相同,技术标评分相同,投标价格部分评分也相同,则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随机抽取确定。
(5)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9.其他内容
9.1 相关平台网站及技术服务联系方式:
9.1.1.“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网址:http://gc.cz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
平台技术支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0519-85588123。
9.1.2.“常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
网址:http://gc.czggzy.cn/BidOpeningSJ/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平台技术支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0519-85588123。
9.1.3. CA证书及电子签章不见面办理指南(用于投标人办理或更新CA证书)
详见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南。
9.2本项目监督部门: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519-85163007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州市新北区春江街道办事处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长江北路1188号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0519-8159187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格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天宁区世纪华城商铺16-10号
联系人:范文林
电话:0519-83138719
邮箱:13994305@qq.com
2025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