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丙酮产品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TCL-ZB-261028)
一、招标条件
本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丙酮产品运输服务(招标项目编号:HTCL-ZB-261028),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招标人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丙酮产品运输服务项目。
2.2招标范围:丙酮产品运输,数量约为29300吨/年,具体承运数量以龙江化工公司实际需求为准。产品运输范围:以大庆高新区林源园区龙江化工公司为起点(装车地点),终点(卸货地点)为辽宁盘锦市、抚顺市及内蒙赤峰等地,见下表。
序号 | 送货地点 | 估算数量(吨/年) |
1 | 辽宁盘锦(辽宁金发科技有限公司) | 25000 |
2 | 辽宁抚顺(中国石油抚顺石化公司) | 3000 |
3 | 内蒙赤峰(利安隆(内蒙古)新材料有限公司) | 1300 |
合计 | 29300 |
2.3服务期:本项目合同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23日。龙江化工公司有权在合同履行期对中标人的服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则龙江化工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2.4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按照 **元/吨进行报价,
序号 | 送货地点 | 数量(估算) | 控制价 |
1 | 辽宁盘锦(辽宁金发科技有限公司) | 25000吨/年 | 230元/吨 |
2 | 辽宁抚顺(中国石油抚顺石化公司) | 3000吨/年 | 220元/吨 |
3 | 内蒙赤峰(利安隆(内蒙古)新材料有限公司) | 1300吨/年 | 320元/吨 注:承运丙酮期间,不能运输其他介质,专车专用。 |
总报价= | |||
报价中包含成本、运输、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规费以及所有风险、售后服务费用、伴随货物交运等其它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
2.5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3类。
3.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个危险货物3类运输服务案例(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运输服务合同扫描件)。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2、2023、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后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年度后的年度审计报告及2025年12月末财务报告)。
3.4信誉要求(提供承诺或截图):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投标人需自行查询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情况,提供书面承诺(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若投标人属于其他组织需查询主要负责人)。
3.5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投保社会公众责任险(又称超赔险或重大事故再保险),每次事故赔偿责任限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每次除污费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投保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保险,每次事故赔偿责任限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每次除污费不低于500万元)。同时还须投保货物运输保险,单车保险金额不低于40万元(须提供保险单扫描件及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凭证)。
(2)投标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自有危险货物运输槽车总数不得低于30辆(牵引车和挂车组合算1台车辆)。须提供车辆明细表和车辆的营运证扫描件(须在有效期内)。
(3)运力保障车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自有丙酮运输汽槽车20辆及以上,须提供投标货物运力保障车辆明细表和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罐检报告(有下次检验日期的盖章页),从业人员(数量须与车辆数相匹配,一车一驾驶员一押运员)危险货物准驾证、押运证扫描件。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2月4日17时至2026年2月10日17时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0元。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者务必至少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获取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其他公告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2月27日13时30分00秒
递交方式:邮寄或现场递交。
递交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及方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2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操作方法
(1)投标人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登陆平台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
(2)投标人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本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否则获取操作无法完成。
(3) 投标人需要开具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平台服务费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
(4)平台统一服务热线见官网首页(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获取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5)投标人可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站右侧“帮助中心”获取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林源园区龙江化工公司
联系人:冯磊
电 话:0459-671902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人:戚家伟、李慧
电 话:0451-82329251
电子邮件:709522768@qq.com
业务监督: 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 0451-82364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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