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三友蓝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5万吨/天海水淡化、1100万方/年精制浓海水项目(一期)
膜车间、预处理电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唐山三友蓝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5万吨/天海水淡化、1100万方/年精制浓海水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唐山三友蓝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
来
自
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企业自筹
40%,银行贷款60%
。
该
项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现对
电缆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唐山三友蓝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5万吨/天海水淡化、1100万方/年精制浓海水项目(一期)
膜车间、预处理电缆采购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后
3
0日历天内具备发货条件,具体到货日期以买方通知为准,并由卖方指导设备的安装调试。
2.4交货地点:唐山三友蓝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内指定地点。
2.5质量标准或要求: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设备应能全负荷、连续、安全、稳定地运行。
2.6
招标范围:
采购
膜车间、预处理
电缆,包括技术文件要求的设备的供货、指导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等,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生产本采购设备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
财务要求:
提供
202
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
202
4
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原件
复印
件。
3.1.3
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
须
提供
一
项
中国境内已投入运行的电缆
业绩
(合同签署金额
1300
万元
及以上),
该业绩必须与投标人本次投标的产品为同一品牌。
注:
未完成业绩
除外,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
和产品运行证明材料
,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协议书中无法显示设备详细信息的,
可附相关技术协议
或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
产品运行证明材料
、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均须加盖甲方单位章,否则
评审委员会
有权不予认可
,
所附业绩证明材料须为
原件复印件
,证明材料内容不清晰无法辨认的不得分。业绩必须真实有效,如经核实存在造假行为,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究其造假行为
。
3.1.4
信誉要求:
在近三年内
“
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以
“
中国裁判文书网
”
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
“
信用中国
”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5
其他要求: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须附相关证明文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适用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9
月
24
日
0
8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9
月
29
日
17
时
3
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经
CA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
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响应端口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
李慧、任弘华
,联系方式:
15732071543、17778208567
。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唐山市曹妃甸区数据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电话:
0315-88
20568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唐山三友蓝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钢电园区中山路西侧示范道北侧
联
系
人:
高工
电 话:
0315-8858
269
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工农路
486号
联
系
人:李慧
、
任弘华
电 话:
15732071543、
17778208567
电子邮箱:
13363158960@163.com
特别提醒:
一、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
,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平台(http://***/)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已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河北省 CA 证书互认平台任一家CA(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文件。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
二、
如因投标单位原因未能及时完成平台注册、下载招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等,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三、电子招标投标要求
(
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隐藏投标人名称等信息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注: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应合理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于网络拥堵无法完成递交。
(
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自行修改、撤回投标文件,但需通过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新上传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开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最终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
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相应位置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签章。
四、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出席开标现场,无需递交原件及纸版投标文件,相关证件、材料按招标文件要求于投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并对真实性、清晰性负责,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